五华县华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矿山机械制造项目 | 五华县华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49号(水双公路旁) | 深圳市统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县华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在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49号(水双公路旁)(E115°47′7″,N23°53′34″),建设“五华县华淼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矿山机械制造项目”。项目占地1200m2,总建筑面积930m2,项目建成后年产矿山设备500套。 | 1. 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漆雾处理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喷雾处理用水经沉淀捞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水质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 废气:废气主要为金属粉尘废气和有机废气。本项目金属粉尘废气经布袋收尘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行“喷淋塔+UV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 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 第Ⅱ时段排气筒限值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颗粒物有组织废气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经采取减振、隔声、自然衰减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由部门清运;废边角料和金属粉尘外售给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进行资源再生;废包装桶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漆渣和废活性炭收集至危废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