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大都河蕉州河水系连通工程(第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1-12-1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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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大都河蕉州河水系连通工程(第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大都河蕉州河水系连通工程(第一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五华县大都河蕉州河水系连通工程(第一期)

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中心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双华镇苏区村-公坪村燕尾山一带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华县大都河蕉州河水系连通工程(第一期)本为新建项目,总投资3044.83万元,项目占地7.317千米。建设内容包括在原有连通工程水渠基础上进行修缮改造及维护清淤,对渗漏量比较大的渠段进行硬化防渗处理。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混凝土拌合系统废水)。混凝土冲洗废水经处理后能达到《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循环利用于拌和系统,实现废水零排放。生活污水经过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水可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旱作标准,可用于农田或林地灌溉,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本项目完全建成后,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有下述:(1)开挖粉尘;(2)水泥输送与拌和粉尘;(3)运输车辆粉尘;(4)燃油废气。其中,开挖粉尘采用湿法作业,在施工中严格按湿式除尘作业,可有效降低和控制粉尘浓度。混凝土搅拌站的拆包、拌合过程,应在围闭工棚内进行,减少粉尘排放。在运输路线上要充分利用高规格公路;运输通过临时性道路或土路时,实施现场车辆速度控制;车辆配备车轮洗刷设备,在离开施工场区时用软管喷洗残余在车辆外部的土料;来往于各施工场地卡车上的多尘物料用帆布覆盖;加强道路两侧植被的保护。往返于施工场地的车辆尾气排放不能达标的,安装尾气净化器;其次,使用新的、排气量较少的新型运输车辆,不应使用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第三,实施《汽车排污监管办法》和《汽车排放监测制度》,并制定《施工区运输车辆排气监测办法》,严格执行。

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贡献值均不大,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空气的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属于引水工程,不新增占地,项目实施后将现有用地恢复为草地及林地,重新纳入土地管理中,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和现状。加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施工边界竖立防火、禁猎警示牌,禁止施工人员乱砍乱伐,预防和杜绝森林火灾发生,尽量减弱对生态系统的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为防止水土流失,不随意开挖,减少地表扰动,对临时占地区域,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措施,减少冲刷。施工结束后除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外,还应该从恢复和提高其生态、景观角度出发,选择该地区植被类型、植被群落的优势种类作为恢复植被的主要物种。

由于库区水域属饮用水源保护区,为避免本工程建设对库区水质的不利影响,必须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控制进入库区及渠道的污染物量,不准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施工期做到以上措施后,施工活动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影响将降至最低。

4、声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为引水工程,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自卸汽车、挖掘机等,项目建成后无噪声。

①混凝土搅拌站应设在远离居民的区域,建议距离居民点需保持200m以上的距离。施工单位应选用合格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超过服役期的车辆和机械应禁止使用,以避免产生高强度噪声。对固定设备与挖掘机、运输卡车等机械的进气、排气口设置消声器,振动大的设备(部件)配备减振装置,也可以使用阻尼材料,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尽可能利用电网供电,避免使用发电机等噪声大的设备,运输车辆应严格限速行驶。

②在混凝土搅拌机等声级大的噪声源周围尽可能用多孔吸声材料建立隔声屏障、隔声罩和隔声间;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生噪声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

③在敏感点面向噪声源一侧前设置移动式临时隔音墙,降低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第一排的影响,应制定管理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时间,能够完成施工进度的情况下不要安排昼夜连续施工,白天施工时间应严格控制在 8:00~12:00,14:00~20:00。

④施工机械、自卸汽车、挖掘机可能造成运输路线两侧的居民区噪声超标,在运输线路设定时应尽量考虑绕开居民区,不得已必须穿行的居民区的,在运输过程中应严格限制车速和单位时间内的车流量,车辆穿行时适当降低车速,在较空旷地带行驶适当提高车速,以降低对城镇居民的干扰。

项目噪声经过以上措施及距离衰减后,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项目场界的贡献值很小,各场界噪声贡献值均可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和夜间≤55dB(A)的要求。对区域声环境的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所产生的噪声,可以被环境所接受,从声环境角度该项目可行。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项目属于引水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建筑垃圾、淤泥以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工程中产生的弃渣,拟全部集中堆放于工程中设置的临时弃渣场中,工程后期根据需要用于工程区域绿化覆土和周边凹地回填。在弃土临时堆放时,做好外围临时排水沟,防止水土流失与土料入河污染水体,施工结束弃土再利用完毕后,应采取土地整治措施,对临时堆土场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治理,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本项目清淤产生的淤泥收集后外运至雷公堂弃渣场。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主要产生于施工营地,在每个施工营地应设置至少1个生活垃圾堆放点,应对生活垃圾定点封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安全处置,加之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对环境影响很小。

6、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回用为工地用水,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用于农田或林地灌溉,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事故性排放污、废水,如施工机械油污泄露进入附近水域,将对水体产生危害。但在施工期做好以下措施,可避免事故的发生,不会对水体产生影响。

(1)施工期废机油泄露事故防范措施

定期检查和维修施工机械,油料运输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运输油料的运输车辆须采用密闭性能优越的车辆,确保不造成环境危害,并配备看护人员,车辆不得超装、超载;在运输车辆明显位置贴示“危险”警示标记;不断加强对运输人员及押运人员的技能培训。

(2)施工期突发事故污染水体水质风险防范措施

施工期间的生产废水达标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用于灌溉农田或林地,严禁排入河道污染河道水质。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日常管理,定期维护,保证设备稳定、正常运行,杜绝出现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事故性排放。环境监理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到场进行环境监理巡视和指导环保施工,加强施工环境监理工作,防止施工人员野蛮施工,以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水质污染。

本项目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各项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总体上项目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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