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 |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工业大道工业一路交叉口西侧3号仓库 | 湖南崇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3日,拟投资50万元租赁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工业大道工业一路交叉口西侧3号仓库建设《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项目占地76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平方米。利用现有单层生产厂房进行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安装1条废塑料回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生产塑料片300吨/年、塑料粒1600吨/年。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喷淋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冷却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和造粒有机废气。项目废旧塑料片粒径较大,废旧塑料破碎过程产生粉尘较少,经加强车间清洁、通风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造粒废气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厂区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度约为65~8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破碎粉尘、分拣固废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拣固废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破碎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造粒使用;废活性炭委托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