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1-10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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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工业大道工业一路交叉口西侧3号仓库

湖南崇创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1月23日,拟投资50万元租赁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工业大道工业一路交叉口西侧3号仓库建设《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项目占地760平方米,建筑面积760平方米。利用现有单层生产厂房进行废旧塑料回收、造粒,安装1条废塑料回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生产塑料片300吨/年、塑料粒1600吨/年。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冷却水、喷淋水及员工办公生活污水。冷却水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粉尘和造粒有机废气。项目废旧塑料片粒径较大,废旧塑料破碎过程产生粉尘较少,经加强车间清洁、通风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造粒废气经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对厂区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度约为65~8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破碎粉尘、分拣固废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拣固废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破碎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造粒使用;废活性炭委托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