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25日至2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广东荣晟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0万个箱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3号 | 2022-1-25 | 广东荣晟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创新路一号 |
2 |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年回收20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4号 | 2022-1-25 | 五华县冠城塑胶有限公司 | 五华县县城工业区工业大道工业一路交叉口西侧3号仓库 |
3 | 梅州市信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5号 | 2022-1-26 | 梅州市信达新能源有限公司 | 五华县河东镇茶亭岗瑞丰山广波实业旁 |
4 | 五华县岐岭镇玉明福家私厂年产800套家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6号 | 2022-1-26 | 五华县岐岭镇玉明福家私厂 | 五华县岐岭镇华源村陈天坑 |
5 | 梅州万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7号 | 2022-1-27 | 梅州万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横陂镇罗陂村与福岭村交界处大坪岗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