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思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五华思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再禾石 |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思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930万元在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再禾石(E115.405059°,N23.440049°),建设五华思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本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年检测液化石油气瓶20万个,年生产生物质颗粒2万吨,年处理废品1万吨;二期计划增加建设规模为年生产生物质颗粒17万吨,年处理废品3万吨。本次环评仅针对项目的一期建设内容进行评价,即年检测液化石油气瓶20万个,年生产生物质颗粒3万吨(一期),年处理废品1万吨。 | 1、废水:本项目锅炉废水水质简单,排入雨水管网;水压试验废水、水膜除烟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物水质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 2、废气:项目残液泄漏废气非甲烷总烃可达到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标准的二级标准;炭化燃烧废气、固化燃烧废气经水膜塔+布袋装置处理后烟尘、SO2、NOX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除锈、喷涂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固化、印字有机废气(VOCs)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Ⅱ时段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无组织监控点排放浓度限值;破碎、粉碎、剪切的颗粒物能够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烘干燃烧废气经水膜塔+布袋装置处理后烟尘、SO2、NOX能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建设单位经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报废钢瓶、废角阀、废钢珠、粉尘废渣收集后交给废品回收单位处理,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油墨罐、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