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建设项目 | 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路(煌昇建材旁) | 河北鑫世合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9日,拟投资300万元租赁广东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号仓库建设《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路,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4′14.964″,N23°56′3.294″,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4条PVC管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PVC管9万根。 | 1.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定径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投料、破碎粉尘和生产有机废气。项目投料、破碎粉尘设备自带吸入式投料装置,经设置全密闭围挡处理后呈无组织形是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65-75dB(A),为非连续排放。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油墨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经收集破碎后回用生产使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