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4-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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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建设项目

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路(煌昇建材旁)

河北鑫世合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9日,拟投资300万元租赁广东绿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号仓库建设《梅州市金丰源管业有限公司年产9万根PVC管材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四路,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4′14.964″,N23°56′3.294″,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设4条PVC管材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生产PVC管9万根。

1.废水: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定径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和职工生活用水。冷却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投料、破碎粉尘和生产有机废气。项目投料、破碎粉尘设备自带吸入式投料装置,经设置全密闭围挡处理后呈无组织形是排放,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在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工位上方安装集气罩,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浓度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很小。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行噪声,噪声源强65-75dB(A),为非连续排放。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不合格品、边角料、废油墨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经收集破碎后回用生产使用;废活性炭、废油墨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