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条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6-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条高速传输数据线

  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条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条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项目

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绿色生态工业小镇11号标准厂房

东莞市德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使用PE、PVC、锡线、线材等作为原料,通过注塑成型、组装配件等工序生产高速传输数据线,本项目年生产高速传输数据线3000万条。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比5%

1.废水

项目注塑机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冷却水经过冷却塔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进水限值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输送至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注塑废气经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尾气经1根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高度为15米。注塑废气经过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废气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注塑废气通过加强通风、厂区绿化,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综上,本项目注塑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破碎粉尘、焊接废气: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破碎粉尘和焊接工序产生的锡及其化合物产生量极小,通过重力沉降、加强通风和厂区绿化,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综上,本项目破碎粉尘、焊接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车间内的生产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或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同时加强厂区车间周围及道路两侧绿化。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废料经过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收集粉尘统一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经过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后交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经上述措施处理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