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河东镇万华村高举下陶瓷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18号 | 2022-6-29 | 五华县凌峰矿业有限公司 | 河东镇万华村高举下 |
2 | 五华县高铁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19号 | 2022-6-29 | 五华县润通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华城镇塔岗村、城东村 |
3 | 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年产3000万条高速传输数据线自动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20号 | 2022-6-29 | 梅州市恒思越科技电子有限公司 | 河东镇绿色生态工业小镇11号标准厂房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