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龙村集中供水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8-1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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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龙村集中供水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龙村集中供水水源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龙村集中供水水源工程

五华县玉泉镇村供水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五华县龙村镇琴江流域龙村镇河段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五华县龙村集中供水水源工程位于五华县龙村镇琴江流域龙村镇河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引水陂及取水口1座,新建输水管道300m,新建净水厂1座占地32.85亩,沿路新建输水管道26.46km 与周边乡镇(龙村镇、华阳镇、梅林镇)延伸主管并联形成城乡一体化管网,河道护岸建设长约 0.55km,建设范围河道清淤疏浚等。项目建成后供水受益总人口为9.36万人,设计新建水厂的供水规模为2万m³/d,远期规划发展至总供水规模为4万m³/d,新建工程为Ⅰ型供水工程类型。

1.废水:施工期产生的员工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周边林地浇灌,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间的反冲洗废水与排泥污水进入污泥调节池中沉淀后上清液可返回平流沉淀中池重新回用,污泥脱水滤液和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进入五华县龙村镇水质净化厂作进一步处理;

2.废气: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临时堆场密目网遮盖、淤泥即挖即运、减少机械及车辆的作业次数、优选设备和使用清洁燃料等措施。运营期食堂油烟经过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土方量(含河道护岸淤泥)用于土方填筑、回填和平整场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运营期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净水工艺产生的污泥外售综合利用,实验室化学品废气包装、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