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7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自治区)梅州 市五华县(区)安流镇龙中村老寨顶、狗社岭,联和村百公岗、下洼岭,东礼村通美片、礼书片、东礼片,双径村高寨岗、区山下,学园村 | 深圳市环旭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7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境内,站址选择安流镇东礼村、联合村、龙中村一般农用地建设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光伏板离地不低于 2 米,下面种植农作物,项目区域占地 1525 亩。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为 70MWp,由 12 个 3150kW子阵,5 个 2500kW 子阵,3 个 1600kW 子阵组成,项目在西侧龙中村规划新建 110kV升压站一座。 | 1.废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经污水管道收集,排至一座 20m³的化粪池,定期外运。 2.废气:本项目光伏发电系统主要是利用光伏元件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太阳能的利用属于清洁能源。项目营运期间员工均不在厂内食宿,故营运期光伏发电没有废气污染源。 3.噪音:本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过程中无机械传动,噪声源主要为光伏组件、逆变器和配套电器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50-60dB(A)。通过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振降噪等。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危废密封贮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场内运输过程发生泄漏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主要表现在危险废物的泄漏会污染周围土壤、地下水等。本项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并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采取上述措施防治后,本项目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5. 电磁环境影响 升压站附近的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在升压站运行后会有一定的增加。根据类比分析,预计项目建成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小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推荐限值 4000V/m,磁感应强度推荐限值 100μT 的要求,故项目 110kV 升压站建成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6、光污染影响分析 本项目太阳能组件表面材质为晶硅薄膜组件,结构简单,可靠性高,根据《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的规定,为限制玻璃有害光反射,其反射率应采用反射比不大于0.30的玻璃,本项目采用的光伏组件表面反射比仅为0.11~0.15,符合《玻璃幕墙光学性能》(GB/T18091-2000)中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光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