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日至2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梅州市弘杰盛科技有限公司河东工业园储能移动照明器具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25号 | 2022-9-1 | 梅州市弘杰盛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绿色生态工业小镇9号标准厂房 |
2 | 梅州市兔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河东工业园电商包装袋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26号 | 2022-9-1 | 梅州市兔哥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工业园标准化厂房13栋3-5层 |
3 | 五华县龙村集中供水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27号 | 2022-9-2 | 五华县玉泉镇村供水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琴江流域龙村镇河段旁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