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09-1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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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项目

五华县开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五华县河东镇茶亭岗五华县自来水厂及水寨镇、河东镇、华城镇、岐岭镇、转水镇、潭下镇、安流镇、横陂镇)

广东临风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五华县自来水厂位于五华县河东镇茶亭岗(中心地理坐标:E115°47′5.729″,N23°52′45.935″),本次升级改造是在一期工程的基础上进行维修改造,对一期构筑物内部进行升级改造;另新建中和池及新建排泥水系统位于厂区西侧的已征地范围内,配套建设排泥水处理工程规模为12.0万m³/d,新增建筑面积1210m2

1.废水:升级改造后五华县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均回用,不外排,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气:本项目对现有一期工程进行升级改造,污泥主要来自原水中的泥沙等悬浮物和杂质等无机颗粒;自原水中的浮游生物、藻类的残骸等,以及在处理过程中投加的铝盐等絮凝剂组成。污泥中一般以无机成分为主,有机成分含量较少,不易发酵无恶臭气体产生和排放。

因此,项目建成后无生产废气产生。

噪音: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反冲洗水泵和污泥脱水车间的离心脱水机及各类风机等产生的噪声。根据对同类企业的类比调查,其噪声源强在80dB(A)-95dB(A)之间。经过距离衰减和厂区建筑物隔声,设备运行噪声可降低30dB(A)以上,可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处的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设布局合理,噪声防治措施经济、技术可行,厂界噪声达到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 固体废物:本项目为升级改造工程,所有工作均由水厂现有人员承担,不增加新的人员。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制水污泥、废包装袋和实验室固废。

一般固体废物

废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水厂污泥用作砖厂制砖原料或种植基地使用,同时可节省五华县自来水厂处置污泥和填埋场购置土源的费用。

各类废物分开收集,并按上述措施分类处理。各类废物经以上措施进行处理后,项目固废对附近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危险废物

实验室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