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聚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 梅州市聚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扣车场路口直入处 | 广东临风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 梅州市聚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扣车场路口直入处(地理坐标:经度:115度47分18.970秒,纬度:23度53分29.044秒),投资50万元建设“梅州市聚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拟租赁现有生产厂房,厂房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利用废木材为原材料,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项目劳动定员5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 | 1.废水:项目无生产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189t/a(0.63m3/d),产生量很小,且生活污水水质较为简单,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回用周边林地灌溉使用。林地灌溉用水量按每天 2.0L/m2,则需林地面积 315 平方米,厂区周边均为林地 (林地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林地面积所需的灌溉水量远大于生活污水量,可完全容纳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量。 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生活污水灌溉使用,废水治理措施可行,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破碎、粉碎粉尘。根据污染源强分析可知,项目采用铁板密闭后各配置一套管道、脉冲除尘系统收集处理,将布袋除尘装置外设置收尘室密封,收集效率为 98%,经过除尘后的粉尘通过输送机回送到进料后,实现回收利用,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对厂区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音: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强管理。通过厂房墙体的阻隔、距离的自然衰减,厂区周边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及职工生活垃圾。 (1)除尘器收集粉尘:根据核算,项目脉冲除尘系统收集粉尘总量约为 12.06t/a,可作为原料回用于制粒生产,不外排。 (2)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人数 5 人,本项目按每人每天产生 0.5kg,年工作时间按 300 天计,则项目运营后产生的生活垃圾量为 0.75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在落实以上环保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不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