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57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28号 | 2022-9-20 |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横陂镇华阁村、增华村、长塘村 |
2 |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7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29号 | 2022-9-20 | 梅州市粤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龙中村、联和村和东礼村 |
3 | 五华县精神卫生中心门急诊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 华环审〔2022〕30号 | 2022-9-20 | 五华县慢性病防治站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大道北605号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