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10-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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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

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

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园二路

广东临风企业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及自身生产需求,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在原址上进行技术改造,拟投资 100 万元建设“五华县骏兴电器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技术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本项目厂址位于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园二路(地理坐标:经度:115度44分48.278秒,纬度:23度55分35.796秒)。项目利用原有土地、厂房范围进行升级技改,产量不变,年生产微波炉、电烤箱、电烤炉系列产品 250 万台。本次技改内容:原有工序除油、酸洗、磷化委外处理,并增加一台热洁炉设备,去除喷涂挂具、夹具上不断加厚的涂层,而不改变挂具的机械性能,废气收集后经过热洁炉自带喷淋设备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员工人数维持原有的500人,年工作300天。

1.废水:本技改项目无生产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广州番禺(五华)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新增的热洁炉在处理挂件附着物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主要以VOCs计。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 第Ⅱ时段限值。项目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热洁炉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燃烧后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3.噪音:本项目运营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噪声,噪声源强为70~85 dB(A),本项目噪声经各种隔声、消声、减振措施治理后,能够实现达标排放,厂区周边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及废漆渣。

本次技改员工人数保持不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喷淋设备会产生一定量的漆雾,根据《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漆渣属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使用油漆(不含水性漆)、有机溶剂进行喷漆、上漆过程产生的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各类废物经以上措施进行处理后,项目固废对附近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