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峰昇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2-11-1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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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华县峰昇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生产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峰昇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公共服务中心三楼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峰昇源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用石生产线建设项目

五华县峰昇源建材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太坪村嶂背沥段

深圳市博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华县峰昇源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太坪村嶂背沥段(中心地理坐标:N23°37′36.620″,E115°26′35.7278″);主要从事水泥制品制造,建筑材料销售等。公司拟在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太坪村嶂背沥段建设“年产量5万吨破碎筛分机制砂项目”。本项目总投资6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建筑面积约2800m2,包括办公室、员工宿舍以及设200m2原料堆场、2600m2产品堆场、500m2生产区,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机制砂3万吨、碎石2万吨。

1.废气:营运期产生的粉尘等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见表3-7。厨房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详见表3-8。

2.废水:项目洗砂废水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表3-6。

3.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