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嘉裕温泉服务有限公司梅州谷城医院温泉理疗建设项目 | 五华嘉裕温泉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工业园区 | 浙江昱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由五华嘉裕温泉服务有限公司(五华嘉裕温泉服务有限公司与梅州谷城医院同属于广州谷城集团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水寨地热流体均具较高的医疗保健价值,适宜作为理疗洗浴、采暖等利用方向,开发的地热水主要提供给梅州谷城医院使用,用于谷城医院医疗、保健、疗养、沐浴地热水。设计生产规模为825m3/d或27.23万m3/a(按330d/a计),水寨地热田地热水设计资源利用率98.45%。项目设置有二个收集井收集溢流出来的温泉水,经送水增压泵注入保温输水管送到高位保温水池,再利用水池落差的自流压力供应地热水。本次主要工程为自溢温泉水观测井所在地井的修整建设及送水增压泵的安装调试工程。 | 1.废水:本项目员工依托梅州谷城医院工作人员,不新增,故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使用后的温泉水,废水依托谷城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在谷城医院排污许可证更改前,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广州番禺(五华)转移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三坑水。在谷城医院排污许可证更改后,执行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 2 中的“预处理标准”及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限值较严值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五华县城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达标后排入梅江水。 2.废气: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3.噪音: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员工生活垃圾、设备维修保养产生的废机油。 (1)员工生活垃圾 本项目员工依托梅州谷城医院员工,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2)废机油 项目在维修保养各类水泵、供水设备时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2t/a,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20-08),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各类废物经以上措施进行处理后,项目固废对附近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