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兴日实业有限公司梅林镇金坑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 五华县兴日实业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金坑村洞尾黄公塘 | 梅州晨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县兴日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500万元在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金坑村洞尾黄公塘建设“五华县兴日实业有限公司梅林镇金坑村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项目占地面积 7238m2,建筑面积 100m2,主要包括办公室、生活用房、机制砂生产线 1 条及三级沉淀池、压滤区等配套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机制砂 7 万立方米。 | 1.废水:本项目制砂生产线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或进入砂石中,不外排;洗砂废水经沉淀、压滤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道路降尘用水,自然蒸发没有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经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回用于厂内生产及抑尘;少量成品砂堆放和湿砂运输漏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回用于周边林地绿化灌溉,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制砂生产线粉尘采用水喷淋处理,堆场、装卸、道路扬尘采用洒水处理,运输车辆尾气通过加强绿化处理,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采用普通家庭式抽油烟机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滚筒过筛机、板式压滤机等,其源强约在 65-80dB(A),采取减振、加强绿化等措施降低噪声排放。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为泥饼,外售至砖厂制砖;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