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志发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5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 | 五华志发废旧回收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大道西侧 | 深圳市森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五华志发废旧回收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县城工业区大道西侧,拟投资50万元租赁广东嵘汇环保有限公司(原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西侧厂房建设《五华志发废旧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1500吨废旧塑料加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6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76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生产PE塑料粒1200吨。 |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成型冷却水、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外排。冷却水、喷淋用水为蒸发损耗,定期补充新鲜水,无废水产生;喷淋塔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熔融挤出、拉条、冷却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和切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切粒过程产生的粉尘均为大颗粒状,易于沉降,经加强车间清洁、通风等措施后,厂界无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熔融挤出、拉条、冷却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臭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废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臭气浓度排放限值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度约为62~8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切粒粉尘、分拣固废及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分拣固废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切粒粉尘收集后回用生产造粒使用;废活性炭委托危废资质单位收集处理。经上述措施处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