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五华县五星1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3-21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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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五华县五星1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五华县五星1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区3号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五华县五星1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梅州市锋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半田村、洑溪村、东礼村、半径村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半田、东礼、半径村,最近位置距五华县城区约26公里,光伏场区占地面积约2000亩。本工程交流侧额定容量85.05MW,直流侧规划总装机100.009MWp,拟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以110kV电压等级接入系统。

1、废水:本项目施工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澄清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标后用于周边农作物灌溉,不外排。组件清洗废水直接用于灌溉光伏板下种植的农作物,不外排。

2、电磁:本项目的电磁产生源有主变压器及配电装置等,项目建成后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控制限值(4000V/m和100μT)要求。为降低本变电站对周围电磁环境的影响,拟采取如下措施:(1)选用低电磁干扰的主变压器;(2)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与加强宣传;(3)在变电站周围设实体围墙和绿化带,提高屏蔽效果;(4)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主变压器,建设单位经采取隔声、减震、降噪等综合措施处理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旧或故障太阳能电池组件均收集后返回厂家再利用。废变压器油、废含油抹布、废铅蓄电池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