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3-03-2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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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梅州市五华县五星100MWp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1号

2023-3-29

梅州市锋华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五华县安流镇

2

关于梅州常青新型墙材有限公司五华县白石嶂钼矿采空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土石方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2号

2023-3-29

梅州常青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五华县华城镇红星村白石嶂钼矿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区3号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