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生猪产加销一体化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4-1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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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生猪产加销一体化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生猪产加销一体化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10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区3号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生猪产加销一体化屠宰场建设项目

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金龙村长源洞新作塘5号小组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金龙村长源洞新作塘5号小组,(中心地理坐标为N115.53212491°,E23.56869204°)。项目总投资1.5亿元,占地面积20350m2,总建筑面积25000m2,建设规模年屠宰生猪20万头,计划生产猪肉16600t/a,腊肉、腊肠1000t/a,猪血、猪内脏外售食用,猪毛作为副产品外售给下游厂家综合利用。项目屠宰生猪仅来自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不接收其他生猪来源。项目属于新建自养生猪产销一体化屠宰项目,生猪养殖与屠宰规模相配套。项目由主体工程(待宰栏、屠宰间、胴体加工车间、排酸间、腊味加工车间、冷库等)、辅助工程(检验室、检疫室、急宰间、锅炉房、鲜销交易大厅、办公综合大楼、配电室、洗车消毒区等)、公用配套工程(给排水、供电等)、环保工程(废气和废水等处理设施等)以及腊肉制品区等组成。

施工期:

1、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间将设置移动式卫生间,收集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定期收集后,转运至附近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对周边水体影响较小。

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水、机械设备运行的冷却水和洗涤水、洗车清洗废水未经处理不能随意排放,污染现场及周围环境。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沉砂池,含泥沙雨水、泥浆水经沉砂池沉淀后,泥沙泥浆打包外运,清水回用(可用于场地晒水)。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废水拟全部经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2、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开挖、平整、建筑材料如水泥、砂子等的装卸运输堆放过程、运输车辆往来、土建施工等活动,将会产生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项目施工期造成大气环境污染的污染源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

项目施工期应对运输道路及时清扫、洒水,并加强施工管理,施工时采用围挡围蔽,选用商品混凝土,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便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而且本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远,在落实好上述施工期废气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施工废气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较小。本项目距离敏感点较远,施工车辆排放的废气对项目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3、噪声

施工活动会对建设项目周围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噪声主要由各种动力机械在运转时产生的,如平整清理场地、打夯、打桩、搅拌浇捣混凝土、建材运输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场界施工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处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处理,不会对项目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施工期对生态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清除现场,土石方开挖、填筑、机械碾压等施工活动,破坏工程区域原有地貌和植被,造成局部地段扰动表土结构及破坏植被,地表裸露,土壤抗蚀能力降低,在地表径流的作用下,将加剧水土流失量;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施工管理区全部采取绿化恢复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总量为496.66m3/d,经过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一部分生产废水优先考虑回用于灌溉,剩余废水通过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金龙村无名小溪,正常工况下排水量为200 m3/d,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以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中表 3 畜类屠宰加工类别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项目将设置一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600m3/d,主要处理工艺为“机械格栅+微滤机+调节池+气浮池+水解酸化池+A2/O+化学除磷+沉淀池+生物膜+消毒池”。项目外排废水不会对附近水体造成不利影响。

2、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待宰栏、屠宰车间、分割车间及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恶臭,以及腊肉加工产生的油烟废气。项目共有四套废气收集系统,包含屠宰车间废气、待宰栏废气及污水处理站废气、生产性油烟。屠宰车间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量为30000m³/h,主要处理工艺为“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待宰车间废气共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量分别为50000m³/h,主要采用“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污水处理站设置一套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量为11000m³/h,主要处理工艺为“预洗+生物滴滤+氧化塔”。生产性油烟(油炸、烘烤)经“运水烟罩+高效油烟静电净化器”预处理后,与蒸煮工段、烘焙工序产生的臭气一并进入生物过滤除臭系统。

3、噪声:项目在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同时,项目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噪声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超标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有病死猪、不合格产品、其他杂物等需要委外处理的固废,待宰栏猪粪、肠胃内容物等、废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中,病死猪、不合格产品、其他杂物将委托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用;待宰栏猪粪、肠胃内容物经收集后外售下游厂家综合利用;废水处理站污泥外售下游厂家综合利用。腊肉车间的废油脂综合利用,废生物过滤膜、废树脂交由供应商回收利用。因此,采取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固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5、生态影响

项目所在地及周边现状已进行一定程度开发,人工栽培的植物群落内物种多样性相对较低,受人为活动影响强烈,自然生态环境已受到一定的干扰,项目所在地内未发现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一般。

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