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6日至1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梅州市双盈建材有限公司岐岭机制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3号
2023-4-6
梅州市双盈建材
有限公司
五华县岐岭镇龙寨村三竹片205国道边白石下地段弃土场
2
关于五华县桐杭矿业有限公司潭下中村机制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4号
2023-4-18
五华县桐杭矿业
五华县潭下镇中村桐坑山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层工程建设联合审批区3号环保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