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五华110千伏油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4-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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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五华110千伏油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五华110千伏油田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3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五华110千伏油田输变电工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变电站位于五华县五华河东工业区;输电线路位于五华县境内。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6042m2,其中10042m2为永久占地,6000m2为临时占地。建设内容包括:

110千伏河东变电站,户外布置,主变2台,主变规模2×40MVA,电容器组2×2×5010kvar;110kV河东至220kV琴江站双回架空线路,长2×15.22km。220kV琴江站扩建2个110kV间隔。

项目总投资68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1.废水:变电站正常运行时,值守及运维检修人员产生少量生活污水,每年用水量为28m³,以90%的产污系数计算,则每年最多产生生活污水25.2m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通过站区雨水管网排至站外雨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影响。输电线路营运期无污水产生,对水环境无影响。

2.废气:本项目运行期间无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不会造成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变设备选型时,应确保选择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采购标准的电气设备及变压器,主变压器100%负荷状态下合成噪声须小于65dB(A)。并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在满足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适当增加导线对地高度,降低线路运行产生的噪声影响;采取以上相应措施后,变电站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营运期变电站日常运行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值守人员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变电站更换的废旧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变压器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可能造成变压器油的泄漏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统一处理。

输电线路运行期间无固体废物排放。

5.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变电站、架空线路运营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影响;安装时,变电站敷设接地网,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感应影响;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合理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对高压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满足10kV/m控制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