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3-05-09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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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4月28日至5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20万头生猪产加销一体化屠宰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5号

2023-4-28

五华县永鹰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金龙村长源洞新作塘5号小组

2

关于梅州五华110千伏油田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6号

2023-5-8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工业区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3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