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5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5-2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生产5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3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

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5号厂房1楼

深圳市源测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位于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5号厂房1楼(梅州市达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49′29.758″,N23°55′51.462″,是一家专门从事五金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零售的企业。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拟投资350万元租赁现有厂房,占地面积1900m2,购置1批铝合金生产器械,进行铝合金制品制造。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铝合金制品500万个。

1.废水: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项目喷淋用水、水帘柜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脱脂废槽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前: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未正常运营时,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标准(SS、粪大肠菌群数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出水标准,其它主要污染指标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TN放宽至10mg/L)后排入大嵩水。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后: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水洗、陶化)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抛光金属粉尘经自带吸尘收集后,通过加强通排风措施后无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压铸、喷粉、喷漆、固化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楼顶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废气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排放标准、喷粉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喷漆固化废气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度约为62dB(A)~8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电熔炉炉渣、废脱模剂、抛光粉尘、漆渣、废原料桶、废槽液、废润滑油、污泥及废活性炭。本项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脱模剂、抛光金属粉尘回用生产使用;铝渣交铝业资源公司处理;漆渣、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活性炭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