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3-06-0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2023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梅州市顺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潭下镇龙田机制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7号

2023-5-15

梅州市顺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五华县潭下镇龙田村禾坪尾6号

2

关于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铝合金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意见

华环审〔2023〕18号

2023-5-31

梅州市诚一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标准厂房一期5号厂房1楼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3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