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年产7.65万m³建筑用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3-08-24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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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年产7.65万m³建筑用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年产7.65万m³建筑用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12号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年产7.65万m³建筑用砂扩建项目

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

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龙田村

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龙田村(中心地理坐标:E115°33′15.410″,N23°53′18.600″),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建筑用花岗岩开采,占地面积173900m2,建筑面积5400m2。自石场开采规模由6万m³扩大至为30万m³后,五华县联合矿业有限公司龙田石场矿场石料、废料增多,建设单位拟扩大石场西侧的洗砂线生产规模,由3万m³/a建筑用砂生产规模扩大至7.65万m³/a。本次扩建不新增用地面积,不新增劳动定员,由现有人员调配。

1. 废水:本项目从现有人员中调配,不新增劳动人员;生产用水主要为生产线抑尘喷淋用水,堆场、道路抑尘用水,车辆冲洗用水和洗沙用水。抑尘喷淋用水自然蒸发或进入砂石中,无废水产生,车辆清洗废水和生产洗砂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2. 废气:卸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和燃油废气。破碎工艺产生粉尘安装了布袋除尘器对其进行收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卸料粉尘、破碎筛分粉尘、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通过洒水抑尘、生产线围蔽、设置喷雾降尘装置、湿式作业等措施,加强管理等措施后无组织形式排放,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及其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及通风设备产生的噪声,其声源强度约为65dB(A)~115dB(A)。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和沉淀池污泥,污泥、布袋收集粉尘外运砖厂/矿区复垦。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