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车辆清洗废水:在产品出厂区建设车辆清洗区,车辆进出厂区必须经过清洗区,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洗砂废水:制砂过程采用湿式加工工艺,设置沉淀池和储水罐对生产废水进行沉淀和储存处理,各沉淀池底部的泥水混合物经絮凝后再经泥水分离机将泥与水分开,清水汇至出水罐回用至生产。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粉尘颗粒物,装卸粉尘采用洒水降尘,并合理缩短装卸时间、降低料斗高度、避免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汽车运输道路扬尘采用装车时应装牢固,表面洒水,增加石料含水率,加盖篷布密闭;项目内设置轮胎清洗区,进出车辆严格进行轮胎清洗;加强运输道路监管与维护工作,并定期人工清扫道路;定期对运输道路进行喷雾降尘。上料、筛分工序粉尘采用设备上安装水喷淋装置进行洒水喷淋。物料堆场覆盖防尘布,密目防尘网等防尘布料,搭建防雨棚并设置排水沟及时排除地面雨水,周边设置围挡进行围蔽;汽车尾气采用加强车辆保养,加强通风。厨房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屋顶排放。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减少扬尘量,达到抑尘作用,可有效减轻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限值。不会对周用环境空气和敏感目标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辅助设备产生的噪声,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厂界各预测点昼夜噪声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本项目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保证本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建设单位拟采取如下措施:①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并对其加强基础减振及支承结构措施,如采用橡胶隔振垫、软木、压缩型橡胶隔振器等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设备使用过程中要加强设备维修保养,适时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③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④强化行车管理制度,设置降噪标准,严禁鸣号,进入厂区低速行驶,最大限度减少流动噪声源;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经厂房墙壁及一定的距离削减作用,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沉淀池污泥定期清掏,经机械脱水后的污泥作为制砖原料外售至砖厂。 危险废物:为保证固体废物暂存场内暂存的危险废物不对环境产生污染,依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