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5日至1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关于梅州五华110千伏数据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梅环华审〔2024〕1号 | 2024-1-5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 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洛阳村 |
2 | 关于五华县河东镇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水质净化厂一期工程(化裕水质净化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梅环华审〔2024〕2号 | 2024-1-18 | 广东五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五华县河东镇畲华高速与规划横路交叉口的南侧 |
3 | 关于五华县文景建材有限公司新田机制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梅环华审〔2024〕3号 | 2024-1-31 | 五华县文景建材有限公司 | 五华县潭下镇新田村松树茶及第庄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