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五华段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五华段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五华段 | 五华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中心 | 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河东镇 | 广东新金穗环保有限公司 | 韩江治理工程(广东梅州段)五华段位于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河东镇。工程主要内容为治理河道堤防护岸加固共 3 段,分别为布头段、塘尾段及河唇段均位于梅江干流沿岸,加固堤防总长度5.731 km;涉及穿堤涵闸 8座,其中重建穿堤涵管2座、维修加固排水涵闸4座。总投资为2899.46万元。 | 1.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项目沿线的林地浇灌,不外排;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的废水回用;施工期初期雨水经沉砂后引至附近雨水沟渠排放。 2.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封闭车厢运输。对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进行冲洗。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加强工区的规划管理。 3.噪声: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建筑垃圾及时清理,严禁随意堆放、丢弃,可以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油脂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清理的河道淤泥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 5.生态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严格执行用地界线、避让措施、减缓措施;运营期通过植被恢复使生态环境恢复原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