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五华110千伏枫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07-08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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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五华110千伏枫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五华110千伏枫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五华110千伏枫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变电站位于梅州市五华县转水镇梅子塘村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建设内容包括:

110千伏枫林变电站,本期扩建1台40兆伏安主变,采用户外常规布置,新建10千伏出线12回,主变低压侧设2组5兆乏电容器。

项目总投资11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1.废水:变电站运行期污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本项目为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故不增加生活污水量,不会对现有处理设施和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设备的噪声指标提出要求,从源头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变压器运行良好;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做好变压器设备基础减震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故不增加生活垃圾。变电站日常值守人员和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变压器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可能造成变压器油的泄漏,废变压器油和常规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统一处理。

5.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变电站、架空线路运营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影响;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满足10kV/m控制限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