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废水:变电站运行期污水主要来自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本项目为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故不增加生活污水量,不会对现有处理设施和水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污染源,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3.噪声:本项目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对设备的噪声指标提出要求,从源头控制噪声;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变压器运行良好;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做好变压器设备基础减震措施; 4.固体废物:本项目为主变扩建工程,不新增人员配额,故不增加生活垃圾。变电站日常值守人员和临时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保部门定期清运。变压器在事故和检修过程中的失控状态下可能造成变压器油的泄漏,废变压器油和常规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后,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统一处理。 5.电磁环境影响:项目变电站、架空线路运营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影响;变电站内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保持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加强对工作人员进行有关电磁环境知识的培训,加强宣传教育,以减小电磁场对工作人员的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电场强度及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频率为0.05kHz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要求;即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架空输电线路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禽畜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电场强度满足10kV/m控制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