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时间:2024-07-15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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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五华御匠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500套家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梅环华审〔2024〕9号

2024-7-15

五华御匠家具有限公司

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红木产业园7号

2

关于梅州五华110千伏枫林站扩建第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梅环华审〔2024〕10号

2024-7-15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梅州供电局

五华县转水镇梅子塘村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天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期六十日内向省生态环境厅或者梅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               传    真:0753-4433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