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正鑫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4-11-27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字号:

梅州市正鑫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梅州市正鑫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梅州市正鑫肥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有机肥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梅州市正鑫肥料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华阳镇大塘肚

广州浔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梅州市正鑫肥料科技有限公司租赁了梅州市华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已建设的有机肥车间,利用猪粪、蘑菇渣、桔杆、木屑、草木灰等原辅料生产有机肥,预计年产1.5万吨有机肥,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0m2,建筑面积为8000m2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梅州市华运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处理后可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地作物标准、水田作物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中较严值,用于林地和农田灌溉。

2、废气:有机肥发酵污染物主要为H2S和NH3,建设单位拟对生产车间喷洒除臭剂,并在厂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尽量避免恶臭散发。

粉碎、过筛、筛分、包装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含水率高且粉尘颗粒较大,因生产车间面积较大,基本上在密闭车间得到自然沉降,影响范围仅在车间内,厂界浓度能够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项目在建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情况下,厂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同时,项目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置,噪声源尽量远离周边敏感点;各岗位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因此,项目不会对周围敏感点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4、固体废物:废包装袋等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交由专门的回收公司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