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原料堆场扬尘、水泥罐仓粉尘、投料搅拌粉尘、车辆运输粉尘和焊接烟尘。 ①为了防止原料堆场无组织粉尘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将原料堆场分类堆放,并设置三面围挡,在大风天对堆场进行帆布覆盖,最大限度减少扬尘的产生。②建设单位拟在仓顶配备一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在水泥罐仓周边设置全面围蔽。脉冲布袋除尘器与仓顶部排气孔接连,水泥罐仓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③搅拌区设置全面围挡、雾炮机,并在搅拌机上方设置布袋除尘器,投料搅拌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呈无组织形式排放。④车辆运输扬尘通过喷淋洒水进行抑尘。⑤金属粉尘比重较大,自然沉降较快,大部分于重力形式沉降切割工位附近。⑥焊接烟尘采取加强通风、自然稀释后排放。 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切割、焊接过程产生的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林灌溉;清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使用;初期雨水经导流沟收集至沉淀池(兼雨水收集池)内,经处理后回用生产使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搅拌机、叉车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同类工程,设备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及职工生活垃圾。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及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回用生产使用;钢筋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资源公司。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