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奇力大健康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01-23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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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康奇力大健康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康奇力大健康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广东康奇力大健康年产2万吨生物质颗粒建设项目

广东康奇力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3号生活区B栋


广东德宝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广东康奇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水潭路3号生活区B栋),具体坐标为:(E 115°44′48.579″,N 23°56′29.323″);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使用废木材、废中药渣等作为原材料,设计年产生物质颗粒2万吨。项目厂房占地面积2000m2。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的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番禺(五华)产业转移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粉尘废气:项目拟将粉尘废气集中收集并经“袋式除尘器”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的相关标准限值。

恶臭废气:将恶臭废气集中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及表2的相关排放标准值。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生产设备,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转动机械部位加装减振装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远离厂区办公区位置,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外1米的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交由专业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危险废物:不可以随意排放、放置和转移,应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另外,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即要使用专用储存设施,并将危险废物装入专用容器中,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和胶带必须贴符合《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的标志等,防止造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