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硅新材料(梅州)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纯半透石英砂生产项目(第一期) | 正硅新材料(梅州)有限公司 | 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茶亭岗瑞丰山 | 兴宁市杰宇节能环保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正硅新材料(梅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1月16日,拟投资5100万元在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茶亭岗瑞丰山(中心地理坐标:E115°46′39.412″,N23°53′22.765″)建设《正硅新材料(梅州)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高纯半透石英砂生产项目(第一期)》,项目占地面积2021.82m2,总建筑面积750m2,安装高纯半透石英砂生产线1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高纯半透石英砂4万吨(第一期)。 | 1.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料粉尘、原料堆场扬尘、破碎筛分粉尘、烘干粉尘、分筛粉尘、生物质燃烧机废气和燃油车废气。 本项目装卸时采取缩短装卸时间、降低料斗高度、避免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等管理措施降低粉尘量;原料三面围挡、覆盖帆布;破碎筛分粉尘采用湿法加工;烘干、分筛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呈无组织形式排放,可满足相关排放要求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生物质燃烧机SO2、NOx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烟尘、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干燥炉、窑排放限值标准,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清洗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周边农林灌溉;清水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产使用。 3.噪声:本项目噪声来源于水磨机、烘干机、铲车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根据类比同类工程,设备噪声源强在50~85dB(A)之间。建设单位经采取密闭、消声隔音、基础减振等综合措施处理,且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及工作时间等防治措施后,工业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压滤机泥饼及职工生活垃圾。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作为建筑材料采收;压滤机泥饼外售砖厂;燃烧机炉灰渣作为农用灰外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