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棉洋镇唐纯村河道护岸修复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棉洋镇唐纯村河道护岸修复以工代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五华县棉洋镇唐纯村河道护岸修复以工代赈项目 | 五华县棉洋镇人民政府 |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唐纯村 | 广州天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棉洋镇唐纯村优河河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总长2.06km,其中清淤长2.06km,护岸总长3.17km,护岸采用浆砌石挡墙式,墙高2.2m(含基础高0.7m)。项目总投资818.8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4万元。 | 施工期: 1.废水:项目不设置施工生活营地,生活污水附近民房进行处理;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处理后的废水回用。 2.废气: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底泥临时处理场对淤泥和余土定期喷洒除臭植物液等;加强对施工机械燃料的管理,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封闭车厢运输。对车辆进出施工场地进行冲洗。合理安排施工现场和施工时间,加强工区的规划管理。 3.噪声: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噪,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废弃淤泥以及土石方按市政部门要求运往指定地点。 5.生态措施:施工期合理规划、严格执行用地界线、避让措施、减缓措施;运营期通过植被恢复使生态环境恢复原状。 二:运营期 1、废水: 项目运营期无废水排放。 2、废气: 项目运营期无废气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无噪声排放。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无固废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