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陆强车辆有限公司半挂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时间:2025-10-1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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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陆强车辆有限公司半挂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陆强车辆有限公司半挂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广东陆强车辆有限公司半挂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广东陆强车辆有限公司

 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创新路3号

广东卓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河东工业区创新路3号,(起点坐标:E115度49分46.660秒,N23度56分3.627秒;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占地面积24239.7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025.50平方米,主要建设3栋厂房、1栋仓库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辆半挂车。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

(1)废水:

项目喷淋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改喷淋废水,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前: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由第三方外运处置。

园区污水处理厂竣工后: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限值较严值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五华河东绿色生态工业小镇油新水质净化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抛丸打砂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工序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滤芯回收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粉后烘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后烘干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喷淋塔+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等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废边角料、焊渣、集尘灰、废滤芯、废粉末涂料,收集后外售废品公司回收利用;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包装桶、废过滤材料、漆渣、废活性炭、喷淋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