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五华县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2楼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审批区工建审批服务窗口,邮编:514400
联系电话:0753—4452166;传真:0753-44337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有机肥厂建设项目 | 五华县永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梧溪村横坑里 | 广东德普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龙村镇梧溪村横坑里,厂区中心坐标为E115°31′37.543″,N23°31′41.319″;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以猪粪、秸秆粉、锯末及发酵菌种等为主要原辅材料,从事生物有机肥生产。项目占地面积为19488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500平方米,建设有设备车间、堆场及陈化区、成品库、原料仓、办公室及其他配套设施,建成后年产有机肥约10万吨。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渗滤液、生物洗涤废水收集后回用于发酵补充用水,不外排。 (2)废气: 项目堆场及陈化区废气经负压收集引入生物洗涤塔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减振等综合治理。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塑料袋、砂石等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其中塑料袋、砂石等固体废物废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置;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含油废抹布/手套,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