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众创杯”创业创新大赛之残疾人公益赛方案
时间:2018-07-05 来源:五华县就业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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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赛事主题及口号

     赛事主题:圆众创梦想  谱南粤新篇

     赛事口号:创业创新 共融共享

    二、大赛时间

     20185-9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厅、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妇女联合会、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

    支持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中山大学、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广东广播电视台

    承办单位:广东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广东狮子会、广东省残疾人公益基金会、广东省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会、广东省志愿者联合会

    执行机构:在组委会下设立残疾人公益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总执委会,设在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总执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大赛统筹协调工作。

    四、参赛对象及参赛条件   

   (一)参赛对象

    赛事设团队组和企业组两个组别,每个组别设自强类和助残类两个类别。自强类是指残疾人作为团队或企业(机构)的核心成员,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助残类是指各类团队或企业(机构)有意向或已经在从事残疾人服务或能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各类创业创新项目。

   (二)参赛条件

     1.团队组

   (1)有创业意向或正准备在广东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组成的创业团队,截至报名时尚未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2)自强类团队核心成员须包含至少1名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助残类团队须从事残疾人服务或者能带动残疾人就业的创业创新项目;       

   3)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无知识产权纠纷;

   (4)团队成员均已年满18周岁,每个团队报名人数不超过8人;

   (5)参赛路演人员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其中自强类团队组项目参赛路演人员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中的残疾人。

     2.企业组

   (1)截至报名时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自强类企业核心成员须包含至少1名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8)级,且须出具作为核心成员的相关证明),助残类企业须从事残疾人服务(已服务至少10名残疾人,且须出具相关证明)或者能带动残疾人就业(已安排至少3名残疾人就业,且须出具相关证明)的创业创新项目;

   (3)企业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社会信誉良好,无知识产权纠纷。

   (5)参赛路演人员须为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其中自强类企业组项目参赛路演人员须为企业核心成员中的残疾人。

    五、赛事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85-6月)。通过举办启动仪式及大赛官方网站、主流媒体、户外广告、新媒体等平台广泛、持续发布大赛相关信息,发动符合条件项目积极参赛。

   (二)第二阶段(报名及审核,20185-6月)。参赛团队和企业统一通过大赛官方网站报名。参赛企业按注册地登记参赛。参赛团队原则上按项目所在地登记参赛。总执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核确认。

   (三)第三阶段(初赛,20187月,广州)。总执委会组织评委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参赛项目进行书面评审,确定晋级复赛项目。晋级复赛名额共100个,每个参赛组别各决出25个项目。总执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复赛项目进行培训辅导。

   (四)第四阶段(复赛,20188月,广州)。复赛由总执委会负责组织,采用现场路演与答辩形式,由总执委会选派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确定晋级决赛项目。晋级决赛名额共24个,每个组别各6个。总执委会组织专家对晋级决赛项目进行培训辅导。

   (五)第五阶段(决赛,20189月,广州)。晋级决赛的24个项目进行现场展示及答辩。总执委会选派专家评委进行评审,经综合评分后确定获奖项目。

    六、奖项设置

    团队组自强类和助残类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团队组金银铜奖分别按10万元、8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2年内在广东落地创业的,可再分别申请10万元、7万元、5万元项目落地资助。

    企业组自强类和助残类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金银铜奖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省级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团队组和企业组的每个类别分设优胜奖和优秀辅导老师奖若干名(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金奖、银奖、铜奖及优胜奖项目由组委会统一颁发获奖证书。优秀辅导老师奖由总执委会授予荣誉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  人:刘效臣

    联系电话:020-83372620

    电子邮件:gdcljj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米市路58号大院办公楼二楼

    联  人:郝丽

    联系电话:020-83325750

    电子邮箱:cjrzcb@163.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文德南路63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