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
意见的公示
按照《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印发广东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完工评价实施细则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4〕493号)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关于加强节能循环经济财政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粤经信节能函〔2018〕2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完工评价专家组于2018年6月9日对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完工评价。经专家组评价,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结果:通过。
现将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18年6月11日-18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科工商务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县科工商务管理局联系人:黄勇,电话/传真:4433166
附件:广东宝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完工评价意见书。
五华县科工商务管理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