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婚姻登记流程
时间:2024-03-06 来源:本网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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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条件

  户口在梅州市五华县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包括外籍华人)或华侨、港澳台同胞,男满二十二周岁,女满二十周岁,没有配偶,双方自愿的都可以申请办理。

  国内公民

  1、身份证(有效期);2、户口本(不是迁出状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名声明。

  外国人

  1、本人护照(有效期内);2、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该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有效期6个月),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全是英文的都要公证处公证,翻译成中文(包括护照)。

  港澳同胞

  1、港澳居民身份证和回乡证(有效期);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3、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台湾同胞

  1、身份证(或护照)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有效期);2、台湾地方法院公证处认证的无配偶声明书和户籍填本,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华侨

  1、我驻该国使、领馆颁发的本人护照(有效期内);2、经我国驻该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关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或中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证明,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有效期6个月)。

  登记发证

  双方提交证件齐全合规,经询问核查无误即发结婚证书,特殊情况另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