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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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4月在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上

五华县审计局局长  张 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10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作出指示批示,要求有关责任单位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整改工作,扎实抓好问题整改。县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认真研究解决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高位指导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切实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一)加强组织统筹,高位推动审计整改

  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压实各方整改责任,强化部门联动配合。各分管县领导加强协调推动专项领域整改事项,确保整改结果真实、完整、合规。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从严把关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逐项逐条明确整改措施,亲自督办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认真履行整改督促检查政治责任,严格问题整改认定销号动态跟踪管理,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二)强化贯通协同,完善提升整改格局

  积极推进审计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各类监督力量的贯通协作,在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成效上相向而行、同向发力,全力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进一步完善提升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深化“巡审联动”工作机制,县委巡察办将审计问题及整改工作情况列入巡察重点内容,县委审计办、县审计局将巡察反馈结果及整改落实作为审计关注重点,强化过程协作、结果共用和整改协同。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县政府将审计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加强督导逾期未完成整改事项和上级反映问题的整改落实。

  (三)注重标本兼治,稳步推进整改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聚焦问题“当下改”,着眼治本“长久立”,稳步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截至2024年12月底,对2023年度审计查出的133条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已整改到位107条,整改完成率为80.45%。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12条已整改98条,分阶段整改问题15条已整改9条,持续整改问题6条正按计划推进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持续落实整改。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建议,结合具体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建立健全规章制度19项,进一步规范了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推动源头治理。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追缴追回、统筹盘活、加快拨付进度等方式进行整改。截至2024年12月底,上缴财政资金11189.47万元,追回资金1012.30万元,拨付滞留资金38143.85万元,统筹盘活资金353.34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人为调节收入进度影响财政收入真实性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专户滞留的1.05亿元全额缴入国库。二是对非税收入征管不够严格问题,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已收回惠堂体育场场租费300万元并上缴财政。三是对虚列县级财政支出、将未实际使用的上级财政资金列支挂暂存款7.87亿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拨付上级财政资金1.14亿元。四是对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缓慢、154个项目支付率低于10%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拨付资金2.68亿元,支付率30.58%。

  (2)关于预算绩效管理不准确不细化问题。一是对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报送本级人大并公开2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决算草案,加强对各镇各单位的绩效考核及管理;相关单位已按要求公开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二是对事前绩效评估不到位、影响美丽农村路建设项目推进及资金绩效目标实现的问题,县财政局和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做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及需达到的效果。三是对未制定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未明确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至具体项目的问题,县财政局已明确资金目标任务和建设时序至具体项目,督促相关主管部门制定项目明细绩效目标表。

  (3)关于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不到位问题。一是对未及时下达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4亿元和制定分配方案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加强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及时下达上级资金,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二是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不力、3453.31万元资金闲置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制定了资金项目安排使用计划。三是对未按规定盘活使用社保财政专户存量资金353.34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全部收归预算统筹安排使用。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对1个单位少编列预算收入2174.67万元、4个单位预算分配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用款单位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二是对2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241.51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将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三是对履行非税收入征收职责不到位的问题,县水务局已收回水资源费159.08万元。

  (2)关于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对县农业农村局扶贫项目本金和收益追收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收回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本金及收益2.89亿元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提请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对相关镇村、企业进行实地监测评估、检查和督促问题整改并督查通报。

  (3)关于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问题。一是对会计基础工作不到位,8个单位部分费用支出单据附件不齐、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完善了部分相关资料,并严格支出审核管理。二是对2个单位多支付款项、资金被重复申领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资金4.05万元。

  (4)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问题。一是对违规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问题,县水务局已归还借用车辆并办理了移交手续,县开发区管委会已按要求拍卖超编公务用车并将拍卖收入6.69万元上缴财政。二是对违规开展公务接待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追回报销不规范的公务接待费1.99万元,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程序,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三是对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够健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修订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5)关于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对7个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5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已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照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3.镇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问题。对未及时足额征收承包款和管理费52.78万元的问题,水寨镇已收回承包款及管理费30.34万元,并发函催收其余承包款。

  (2)关于内控管理薄弱,经费支出不合规问题。一是对费用支出依据不足,征拆工程进度款未取得正式发票的问题,水寨镇已按要求开具了发票。二是对费用报销未附明细清单的问题,水寨镇已核实完善相关资料。三是对费用支出审核把关不严,多报销、重复报销误餐补助1.72万元的问题,水寨镇、大布村已追回相关补助1.72万元。

  (3)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严格问题。一是对决策程序倒置的问题,澄湖村已规范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资金使用流程。二是对4个村污水处理设施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水寨镇后期严格项目结算审核,按实结算。三是对合同管理不规范,1个工程项目未按招标文件签订合同的问题,水寨镇已要求澄湖村严格履行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规定。

  (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部分债券资金闲置的问题,县琴江新城发展中心已督促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并将原“四方”监管账户余额转入新设的以县琴江新城发展中心为户主的“四方”监管账户,加强债券资金监管。二是对债券资金支出程序不规范,2个项目超进度拨付工程款的问题,相关主管部门已督促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龙村镇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已达55%,学前教育提质项目进度已达82%,工程量已超过实际拨付金额。

  (三)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省道S238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虚高工程造价62.18万元的问题,县公路事务中心已核减工程造价、监理费共118.19万元。二是对工程建设监督管理不严,标准化课室建设部分工程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问题,安流镇中心小学已联合各方研究制订了施工整改方案并按计划整改。

  (四)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医疗保险基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虚增医疗业务收入254.21万元的问题,县妇幼保健院已按规定进行了账务调整。二是对定点医疗机构串换项目、违规收费共919.57万元的问题,县医保局已核实并责成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退还医保基金669.66万元。

  2.梅州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征地移民安置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付审核把关不严问题。一是对支付水电站土地补偿款依据不充分的问题,龙村镇已按要求补充完善小水电土地补偿资金档案资料,并制定了相关移民档案管理办法。二是对重复发放征地补偿款40.50万元的问题,龙村镇已收回2户移民户重复征地补偿款2.35万元,其余移民户补偿款已在长效补偿费用中抵减。三是对部分征地未按标准进行补偿的问题,龙村镇已核实补发补偿款28.32万元。四是对部分征地无文件依据随意确定补偿标准的问题,横陂镇已核实确认补偿金额并进行补发。五是对向无法核实身份的村民发放生产生活受影响补助的问题,龙村镇已清查核实,正对多发补助进行追回或抵扣其余补偿款

  (2)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一是对4个建设项目支付工程款未取得发票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补充部分项目发票,待工程结算审核后补齐剩余发票。二是对2个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434.19万元的问题,两个移民安置区房建工程正在结算审核中,县蓄能办根据结算审定价支付工程款并追回多付资金,并加强督促跟进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对在未经财政部门审批且已超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违规用现金出借财政资金162 万元给企业的问题,县蓄能办已追回借款162万元。

  3.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资金和安流镇双福村垦造水田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力度不够的问题,相关镇村已对闲置撂荒农田进行了复耕复种,对堵塞、损坏的设施进行了清淤,加强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二是对垦造水田项目多计工程造价和技术服务费22万元的问题,安流镇已与相关单位达成协议并核减相应费用22万元。

  4.农村村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有15个项目已停工或取消实施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对2个已停工的项目终止合同,改用资源化治理模式或其他治理模式,8个停工污水项目分批次解决,5个项目已取消。二是对项目资产绩效管理不到位,有6个镇14座污水处理设施处于闲置或停运状态,未发挥实际效益的问题,相关镇强化对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14座闲置或停运的设施已正常运行。三是对有关主管部门核拨资金把关不严,有13个镇32座污水处理设施及11项管网工程超批复规模建设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规范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的审查把关工作,把审查结果作为资金核拨依据。四是对违规扩大污水治理资金开支范围,227.79万元用于小公园建设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已责成棉洋镇加大项目建设内容审核把关力度,规范使用项目资金。五是对部分镇落实运维监管和管理责任不到位,6个镇未建立日常运行巡查监管机制、未设置公示牌等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已督促各镇完善日常运行巡查监管机制,加强对运维单位工作的监管,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资产登记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调整固定资产账68.50万元。二是对资产核算不真实,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账、账卡、账实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全面清查资产,补充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调整固定资产账6529.35万元,并加强资产动态管理。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目前整改情况看,我县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细化整改措施并推动落实,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有部分问题仍在推进整改的原因:一是有些问题因地方财力薄弱、“三保”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大,需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落实整改,如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付率低等问题。二是部分问题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较大,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未及时收回本金等问题。三是有些问题涉及多部门整改协调配合,执行必要程序需一定时间推进落实。

  为更好推动审计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关部门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一是细化整改要求。系统梳理未整改到位问题,分类施策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及整改目标,狠抓落实;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加强跟踪督办,统筹推动解决整改中的困难,确保应改尽改,高质量整改;三是完善制度机制。深入分析短板弱项,突出重点,建章立制,加强制度建设和过程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县审计局将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促和跟踪检查,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合规到位、扎实有效。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和县人大各项决议,诚恳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决扛起审计整改政治责任,一体推进审计揭示问题与审计整改工作,为全力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