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10月30日在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五华县审计局局长 张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县委工作,主动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常态化开展“经济体检”,为五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审计监督保障。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县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要求,全面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保障改善民生,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在用好财政政策上积极作为,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县财政局强化协同联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9454万元、债券转贷资金4.37亿元,有效补充财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完成非税收入9.11亿元,同比增长28.76%,缓解财政收支压力。
——在增进民生福祉上持续发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民生支出优先保障,2024年“三保”支出56.07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42%,其中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基本民生领域支出17.59亿元。
——聚焦重点领域,服务县域发展大局。新增专项债券资金12.59亿元用于支持“新型储能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圩镇旧城区配套基础设施提质”等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升级;强化项目储备,安排“两重”建设资金4848万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推动问题整改上久久为功,强化监督效能彰显。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进一步完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9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33个问题中,已整改到位113个,整改到位率84.96%,其中要求立行立改111个问题已整改103个,整改完成率92.79 %;分阶段整改的16个问题已整改10个,整改完成率62.5%;持续整改的6个问题正按计划推进整改。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9项,整改金额6.58 亿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
县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0.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91亿元),总支出80.5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34亿元),年终结转20.32亿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6.08亿元,总支出13.92亿元,年终结转2.16亿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831万元,总支出831万元,收支持平;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6.70亿元,总支出6.98亿元,当年结余-2867万元,年终累计结余6456万元。重点审计了预算执行、预算绩效、财政管理、债务管理、债券管理使用等方面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分预算编制执行管控不到位。一是少编列上级转移支付预算告知数。县财政未将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全部纳入年初预算,少编列137.40万元。二是未及时下达上级资金指标。县财政超时5个月才分解下达上级分配的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预算指标4848万元。三是土地出让收入预算编制不准确。未根据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土地出让收入预算,年初预算执行率仅6.08%,减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指标16.02亿元。四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够严格。县财政等4个部门单位未按要求及时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涉及金额3075.76万元;5个单位非税收入征收不到位,应收未收非税收入2966.35万元。
2.预算绩效管理不准确不细化。一是“两重”建设项目实施进度未达标。县财政收到上级拨付的“两重”工程项目资金4848万元,未按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完成前期工作,未达到预期进度。二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进度未达标。县财政安排5016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未合理安排支出进度,支付率仅11.26%。
3.财政支出不及时和虚列问题仍较突出。一是部分“保基本民生”资金未及时拨付。县财政共收到上级拨付的14项保障基本民生资金1.59亿元。截至2025年3月,实际拨付金额为3206.24万元,结存1.27亿元,支付率仅为20.11%。二是虚列支出现象仍然存在。县财政将62笔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支挂暂存,虚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7亿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了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五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3个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县民政局、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中医医院、横陂中学等5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延伸,重点审计了部门预算编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财政资金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医共体建设政策落实不到位,药械统一采购覆盖品种少,医共体信息平台未全面互通。学生资助政策执行不到位,未制定学校资助资金奖助学项目和实施方案,少计提学生学校资助基金。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存在应发未发情况,部分适老化改造工作存在改造内容不切实际、改造对象重复申报的现象。
2.预算编制执行不够规范。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2个单位未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指标分配细化到具体项目,涉及金额1564.99万元。二是决算编制不完整。1个单位未按规定编制部门决算,涉及金额35.11万元。三是重大经济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3个单位年度预算草案、决算等重大事项,未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3.财务收支管理不规范。一是收支管理不规范。1家医院违规医疗收费45.06万元。1间中学未票款分离直接通过个人微信收取1040.59万元学杂费。二是预算管理不到位。1个单位未按规定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0.15万元。三是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2个单位挤占专项资金用于支付公用经费支出,涉及金额188.38万元。四是会计信息不实。3个单位未及时将应付未付款项登记入账核算,涉及金额2919.12万元。五是非税收入征管不到位。2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非税收入,涉及金额660.16万元。其中1个单位应收未收部分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涉及金额232万元。1个单位土地出让金未及时足额征缴,涉及金额1100万元;17宗土地闲置费未收回,涉及金额9061万元。
4.一些部门单位未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和过紧日子要求。一是4个单位、1间医院存在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违规发放补助和公务接待支出不规范的问题,涉及金额分别为173.69万元和12.91万元。二是2个单位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三是1个单位违规征调其他单位公务车1辆。
5.后续管理不善。1个单位未指导监督各镇村做好养老设施设备使用管理工作,部分村级养老设备闲置或未入账,涉及金额142.9万元;存在部分资产闲置未使用、出租未报批等问题。
(三)镇级财政管理审计。
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了1个镇的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到位。一是乡村振兴与民生工程推进不力。农房风貌提升工程完工率未达标,70户重点区域农房未开工。二是经营性扶贫资产管理存在不足。2个项目未收回到期本金2600万元,7个项目未收回投资收益581.79万元。
2.重大经济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健全,未将大额对外投资、大额物资采购及处置等经济事项全部纳入决策范围。
3.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2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开工,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669.10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对五华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典型镇村建设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督促指导工作不力。一是部分工作专班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检查不够,缺乏有效的指导手段推进工作,农房风貌提升进展缓慢,“三清三拆三整治”不到位。二是专项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省财政下达“百千万工程”第二批典型镇资金4800万元,未及时做好将省级下达指标分解对应到具体镇,做到“一镇一项目一指标”,以及资金分配使用公开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资金保障不够有力。一是财政资金拨付率低。截至2024年5月底,县财政累计下达资金指标7314万元,实际拨付1607.60万元,资金拨付率仅21.98%。二是自筹资金困难。6个典型镇村中仅其中3个镇村有自筹资金用于镇村建设,其余镇村均无自筹资金。
三、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优抚、殡葬服务等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五华县优抚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一是优抚政策落实不到位。相关单位未履行好告知义务,导致部分人员应领未领。二是补助资金核算与发放不规范。未定期开展数据认定依据的逻辑比对工作,违规发放抚恤补助,涉及金额31.29万元。三是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发放、超范围发放医保缴费补助、医疗补助等情况,涉及金额469.16万元,同时存在核定医疗补助标准混乱、补助标准不一致、补助无依据等问题。四是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有2项工程存在资金拨付率低、进度严重滞后和拖欠工程款问题,涉及金额58.88万元。
(二)五华县殡葬管理服务审计。
一是违规建坟整治不到位。16宗违规建坟挂账未整治到位。二是项目建设进度缓慢。县殡仪馆骨灰楼及升级改造悼念厅工程进度缓慢,已超合同约定工期348天。三是公墓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公墓建设手续不全、未按标准建设墓区,未验收即运营,收费未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等。
四、国有资产资源管理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国有企业等审计中,持续关注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自然资源资产等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资产闲置未盘活。2个单位存在部分固定资产闲置情况,未发挥使用效益,涉及金额271.08万元。二是资产登记不规范。1个单位少记固定资产,涉及金额9438.58万元;2个单位、1间中学存在账账、账实不符等问题,涉及金额57.17万元。三是固定资产出租管理不规范。2019年及2023年,1个单位存在2次资产出租但未履行报批手续的情况。
(二)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一是项目建设监管不严。3间企业存在部分新建厂房未验收即交付使用、违规改建和新厂房闲置等问题,有较大安全隐患,且未有效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29亿元,同时存在拖欠工程款情况,涉及金额1.21亿元。二是资产收益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未按租赁合同约定足额收取出租款项及税费,涉及金额1713万元;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涉及金额2614.88万元。三是资产权属不清晰。8家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漏记,未入账固定资产涉及划拨土地面积超1.3万㎡。部分国有企业存在权证名称不符、权证缺失、未办理产权登记等问题。四是会计核算不规范。4间企业存在应收应付款项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登记固定资产等问题,涉及金额3617.14万元。4家企业在建项目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1.68亿元。部分企业未及时根据投资股权变动情况调整相关账务,涉及金额8030万元。五是债务风险管控不到位。5户企业资产负债率超70%。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对3个单位开展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源保护与治理工作落实不到位。1个镇连续三年均未能完成既定复耕复种目标任务;在河段日常管理和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中管理存在较多漏洞,管理不严。二是资源监管与执法整改不严格。2022至2024年度,全县违法用地整改进度滞后,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率低,国家自然资源督察问题整治任务未完成。三是未责令17家矿山企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涉及金额1497万元。
五、审计建议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提出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县财政要抓牢抓实财税收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持续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改革,积极盘活资源资产、存量资金,有效统筹好财政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资金支付审核,用好用足专项债券资金,加强政策和资金的事前绩效管理,确保重大任务的财力保障。
(二)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部门要严格资金审核监管,对财政资金使用全流程加强核查,严厉打击骗取套取、挤占挪用等违规行为,对查实问题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福祉保障。在发展中持续保障和增进民生福祉,抓实抓细民政、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加强对资金下达和项目审批的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力度,确保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进度和工作质量。同时,保障补贴资金精准发放,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补齐民生短板。
(四)加强国有资产资源管理,促进安全完整保值增值。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运营管理机制,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加快落实重点任务。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加大闲置和低效资产的管理力度,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推进跨部门资产调剂与共享利用;严格落实土地保护和利用政策,促进自然资源资产的有效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按有关规定报告整改情况。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