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华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6 来源:五华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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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五华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789日在五华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

五华县审计局局长  田爱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16年,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围绕振兴发展目标,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稳步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县审计局对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和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持续加强对医疗保险、教育经费等重点民生资金的审计,在服务改革发展、保障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县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6年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推动产业发展,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县政府围绕振兴发展主线,深入开展“暖企”行动,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努力培植新的税源。2016年,全县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分别比上年增长9%24.26%39%。增速分别居全市第二、第一、第二。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统筹政府财力,持续加大工业园区建设投入,全力保障县城扩容提质建设。财政支出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扶贫等民生投入,保障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2016年,财政用于民生支出47.90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1.52%,同比增长9.29 %

——深化预算改革,财政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预算改革力度,编制全口径预算,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铺开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推进村级财务监管和信息公开。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主要审计了县财政局组织实施的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情况。2016,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65.97亿元,总支出61.69亿元,年终结转4.28亿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0.34亿元,总支出9.93亿元,年终结余0.4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0万元,总支出10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0.06亿元,总支出8.21亿元,当年收支结余1.85亿元,年终滚存结余9.1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收入征管, 财政收入保持快速增长;强化支出管理,加大重点项目建设投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预算草案编制不够完整,涉及金额8370.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草案、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分别少编列上级财政提前下达转移支付7860.47万元、510万元。

(二)未按规定批复预算,涉及金额4.85亿元。五华县2016年度预算草案经县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通过后,县财政局未向相关部门批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涉及金额4.85亿元。

(三)少列预算收入6943.84万元。一是县财政预算外专户滞留2016年度当年预算收入647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2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6.50万元;二是2个预算收入征收单位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5万元。

(四)县财政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新增挂账7.24亿元。截至2016年底,县财政无预算或超预算拨款挂账余额8.66亿元,其中2016年新增7.24亿元、2016年以前1.42亿元。

(五)部分闲置项目资金未收回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涉及金额100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5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对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等5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其所属10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22.38亿元(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其中本部17.23亿元、所属单位5.15亿元。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个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2.1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151.50万元未上缴国库。

3.5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费用支出以现金结算,涉及金额44.39万元。

4.5个单位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审批控制制度,部分接待活动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8.68万元;有1个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务接待费5.56万元。

5.2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4.93万元。

6.2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涉及金额9810.94万元。

(二)36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对华城镇、潭下镇、棉洋镇、周江镇、水寨镇、华阳镇、梅林镇、县司法局、县粮食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水寨中学等36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大部分单位能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推进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一是有1个单位未建立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二是有2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不够健全,没有明确决策的议事范围、金额标准、程序等内容;三是有3个单位重大经济决策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对决策方式、班子成员意见等决策过程进行记录。

2.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工程管理和财务核算不规范。一是有4个单位部分基建项目存在未立项报建、未公开招标问题,涉及金额580.59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工程完工后未经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三是有1个单位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工程造价未报送规定机构审核;四是有1个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五是有1个单位在工程完工后未及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六是有1个单位超付工程款187.58万元,有2个单位多计工程造价18.43万元;七是有5个单位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涉及金额1615.66万元。

3.预算管理不规范。有1个单位“以拨代支”工作经费114.45万元;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涉及金额226.91万元。

4. “三公经费”管理使用不够规范。有4个单位公务接待未严格执行审批控制制度,部分接待活动没有公函和接待清单,涉及金额22.97万元。

5.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06.46万元。

6.资产管理不规范。有7个单位新增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603.88万元;有1个单位重复登记固定资产20.91万元;有1个单位未经审批对外出借资金40万元;有1个单位未经审批对外出租电站。

7.3个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费用支出以现金结算,涉及金额126.92万元。

8.1个单位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12.18万元。

9.11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主要是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及编制会计报表、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账面库存现金余额过大等。

三、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县城扩容提质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审计了琴江河水寨大桥至华兴大桥一河两岸霓虹灯景观工程,县城沿江两岸部分建筑、大桥及公园路灯升级改造工程,五华大桥至华强学校路段及罗湖堤、莲洞堤路灯升级改造工程等3个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情况,涉及投资总额3423.08万元。结果表明,3个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执行国家基建程序、工程管理和财务核算制度,整体管理比较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3个项目未按规定在省级指定的媒体发布施工招标公告。

(二)3个项目违规设置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值权重、商务标评分规则、以及技术标评分标准。

(三)有2个项目中标人违规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有1个项目委托无资质单位设计。

(五)有1个项目评委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分。

 

四、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社保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2014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基金扩面征缴规模逐年增长,基金整体运行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对基金的监管还不到位,有2个卫生院通过办理虚假住院套取基金1.02万元。

(二)教育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

对水寨镇中心小学、龙村镇中心小学、华城镇中心小学、河东镇中心小学、安流镇中心小学等5间学校20142016年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5间学校对教育经费的预算管理水平以及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间学校部分收支未统一纳入单位会计核算,涉及金额253.27万元。

2.4间学校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319.45万元。

3.3间学校扩大支出范围,涉及金额115.60万元,其中办公费68.42万元、教师培训费47.18万元。

4.3间学校部分项目未实行政府采购及公开招标,涉及金额643.88万元。

5.4间学校物品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对物品的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等未作登记,涉及金额264.38万元。

6.2间学校未按规定将代管款项纳入单位会计账核算反映,涉及金额193.27万元。

7.5间学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账面少登记5530.28万元。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报告反映的问题正在得到整改和纠正;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县审计局将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审计要求,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176月底,已上缴、追回或归还财政资金22.50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1567.94万元,根据审计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3项。

五、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编制管理,确保预算的全面、完整,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预算到位率。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收入征管,确保政府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征缴入库;加强支出监管,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各种财政暂付款项,全面清理已发生的财政垫借款,对确实已经形成的支出,应统筹整合财政资金,逐年消化解决;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强化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对确实无法执行的项目,应及时收回统筹安排使用。

(三)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问责追责。各有关部门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规范“三公经费”支出。财政、监察等有关主管和职能部门应加大对各镇、各部门、各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对虚列财政收支、虚报冒领、贪污侵占、铺张浪费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要严格问责追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下,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县加快振兴发展,努力建设“工业新城,宜居五华”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