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开展“证照
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现将《五华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
解读链接:关于《五华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解读说明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7日
五华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
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405号)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函〔2020〕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二)试点范围和内容。将《梅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所列出的涉企经营118项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我县改革范围,自2019年12月1日起,对该118项涉企经
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
优化审批服务等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
二、主要任务
(一)落实清单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梅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见附件),上述清单之外不得违规限制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下同)进入相关行业或领域,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自主开展经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县级主管部门配合)
2.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各部门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对本级实施的清单相关事项采取更大力度改革举措;其中,对采取优化审批服务改革方式的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进行现场勘查核验的,可结合本地实际改为实行告知承诺。对改革实施中需调整改革方式、具体改革举措、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事项,由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县级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事项县级主管部门)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送县市场监管局,由该局汇总后按程序报批。(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事项县级主管部门配合)
(二)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
各部门要按照《梅州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方案》(梅市府函〔2020〕117号)要求和《广东省市场监管条例》等规定,分类推进审批事项改革。
1.对直接取消审批的事项,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设立或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及时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坚决克服“不批不管”问题。(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事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
2.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公开清晰的备案办理材料、程序、时限;原则上要实现当场办结,不得将实地勘查、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办理备案的前提条件。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原则上要纳入“广东省‘多证合一’备案信息申报系统”,并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事项县级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3.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准确完整列出可量化可操作、不含兜底条款的经营许可具体条件,明确监管规则和违反承诺的后果,一次性告知企业,并提供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照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要将企业承诺内容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三平台”)公开,方便社会监督。
有关主管部门应将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与通过一般审批程序领证的企业平等对待,根据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领证的企业给予差别性待遇,包括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比例或频次、实行差异化的信用监管等;对此类企业的监管标准和规则必须与其办证时的告知内容保持一致,因不一致造成的损失由有关主管部门承担。(事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
4.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有关主管部门要通过下放审批权限、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延长或取消许可证件有效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等举措,切实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办事成本。同时,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关心的难点痛点问题,积极探索优化审批服务的创新举措。(事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
三、建立和完善改革配套政策措施
(一)实现企业登记注册与经营许可有效衔接。市场监管部门要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涉企经营许可和经营范围表述的对应关系;要根据企业自主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相关企业登记注册信息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精准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主管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事项县级主管部门明确地方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不断完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县市场监管局牵头,事项县级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二)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各部门要按照我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要求,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加强跨部门涉企经营信息数据共享归集应用,及时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归集至“三平台”,并统一记于企业名下,向社会公示。(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深化应用电子证照和共享数据,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减少跑动次数,提升涉企经营许可全流程网上办理能力,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梳理涉企经营许可关联关系,完善行业准入审批“全景图”并向社会公布,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式服务,对“一件事”涉及的全部经营许可事项,逐步实现只填一张表格、提交一套材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联审联办、同步发证。(事项县级主管部门、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
(四)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要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审批与监管的衔接,健全监管规则和标准,坚决纠正“不批不管”“只批不管”“严批宽管”等问题。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要加强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要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市场秩序治理。要增强监管威慑力,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事项县级主管部门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负责统筹领导我县“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县政府办公室、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牵头负责具体协调推进改革,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督促落实、总结评估等方面工作。县科工商务局负责指导做好“证照分离”改革与对外开放政策的衔接。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改革试点信息化保障,畅通涉企信息推送、归集、共享的实现路径,确保纵向各级联通、横向普遍接入。事项县级主管部门要主动对接市级主管部门,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逐项细化改革举措,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并对社会公示,明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办法,压实监管责任,并督促指导服务企业的办事机构修订办事规则、调整业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完善服务指南、强化监管措施。
(二)做好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做好宣传报道、文件解读等相关工作,重点突出试点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要加强一线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吃透改革精神、掌握改革政策、熟悉改革操作,确保各项改革政策执行到位。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部门要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狠抓工作落实;要密切跟踪改革试点进展,及时收集上报各方意见建议,对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要做好研判,制订应急预案;要加强总结评估,及时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四)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司法局及改革事项涉及县级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及主管股室,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将改革推进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计划以及典型案例等及时报送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人:李艳,联系电话:0753-8116816,邮箱:whxsgjdjg@163.com。
附件:梅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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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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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梅州市“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
序号  | 国家主管部门  | 改革事项  | 许可证件 名称  | 事项名称  | 省级主管部门  | 市级主管部门  | 设定依据  | 审批层级和部门  | 改革方式  | 具体改革举措  |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 备注  | |||
直接  | 审批  | 实行  | 优化  | ||||||||||||
1 4  | 商务部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广东省商务厅  | 梅州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 县级以上地方商务部门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商务部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建立信息共享专线,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外贸易经营企业的登记注册信息和应商务部需求采集的其他信息及时推送至商务部等有关部门,海关总署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信息等及时推送至商务部等有关部门。2.商务部指导自贸试验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要依法联合实施市场禁入措施。3.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经营主体信用记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4.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
2  | 公安部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公安厅  | 梅州市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区)级公安机关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省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实施“设立典当行及分支机构审批”后及时将有关信息推送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及时将典当行及其分支机构纳入监管范围。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3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对备案企业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备案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备案企业是否经营预包装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依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行为。2.将虚假备案、违规经营等信息记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  | ||||
4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诊所设置审批  | 无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 广东省中医药局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5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登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 广东省中医药局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6  | 应急管理部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 广东省消防救援总队  | 梅州市消防支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设区的市、县级消防救援机构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投诉举报多的场所实施重点监管。2.公众聚集场所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使用管理方主体责任,依法严肃查处。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对失信主体加大抽查比例并开展联合惩戒。  | ||||
7  | 公安部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公安厅  | 梅州市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  | 县(区)级公安机关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规定,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
8  | 公安部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 印章刻制业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公安厅  | 梅州市公安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  | 县(区)级公安机关  | √  |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办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登记表、像片、略图、名册)。申请人承诺符合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加强对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承诺严重不实的要依法处理。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 ||||
9  | 公安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批准文件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 广东省公安厅  | 梅州市公安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县级公安机关  | √  | 信息网络安全审核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网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10  | 财政部  | 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  | 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 广东省财政厅  | 梅州市财政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并根据企业受到处罚情况、其他部门移交线索、群众举报等实施重点监管。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信用状况和违法中介机构名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1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12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梅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13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认定(施工总承包部分三级、专业承包部分三级、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 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设区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重点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14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  | √  | 保留审批并优化审批服务。  | 1.发现企业不符合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构建生活垃圾全过程监管体系,强化日常监管。3.推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信息公开。  | ||||
15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1.对道路货物运输申请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管理制度、人员及车辆等)实行告知承诺。2.对申请人尚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但承诺领证后一定期限内具备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3.申请人履行承诺、达到经营许可条件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后,方可开展经营。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16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部门  | √  | 对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拟招聘的专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身份证件和专业证书、负责人身份证件、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并承诺已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强化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之间的登记许可信息共享。2.向社会公开承诺内容,加强社会监督。3.在实施许可后一定时期内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  | ||||
17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涉及客运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经营项目除外)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港口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或所在地港口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对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技术能力(包括人员、设施、设备等)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对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许可证件。2.加强信用监管,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港口企业信用状况。  | 该审批事项在广东省与序号180事项为同一事项。  | |||
18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生鲜乳准运证明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运输车辆的监管,将车辆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运营情况。  | ||||
19  | 农业农村部  |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非生物制品类)  | 兽药经营许可证  | 兽药经营许可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兽药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增加抽检数量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 ||||
20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动物诊疗许可证  | 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21  | 文化和旅游部  | 旅行社设立许可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国内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出租、出借、转让业务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该审批事项在实施审批过程中需要对场地进行现场核查。  | |||
2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应当具备的条件(空气、水质、采光、照明、噪音、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等符合卫生标准)实行告知承诺,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卫生状况存在严重问题的公共场所信息。3.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23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不含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具备章程、确定的业务范围和适应业务需要的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资金、组织机构、人员、管理制度、质量保证体系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2.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10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24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音像制作单位设立、变更审批  | 音像制品制作许可证  | 音像制作单位的设立、变更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明确设立条件、变更项目,公布承诺事项清单。2.对申请人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设备等方面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查处年度核验过程中存在的岗位培训、委托制作、统计制度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3.对问题企业按期进行通报并列入黑名单。  | ||||
25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中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26  | 国家电影局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广东省电影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  | 县级电影主管部门  | √  | 1.出台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人员、场所、技术和设备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27  | 国家电影局  | 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许可  |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  | 设立外商投资电影院审批  | 广东省电影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电影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电影主管部门;中国(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  | √  | 1.出台外商投资电影院设立告知承诺管理办法。2.有关单位承诺已具备场所、投资比例限制、合作期限等许可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畅通投诉举报渠道。2.对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电影放映许可的单位,加强对其承诺内容真实性的核查,发现虚假承诺或者承诺严重不实的要及时依法处理。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28  | 教育部  |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审批  | 广东省教育厅  | 梅州市教育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县级以上地方教育部门  | √  | 1.在社会组织申请筹设或正式设立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该社会组织近2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等材料。2.在民办学校举办者再次申请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时,不再要求提交近2年年度检查的证明材料和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学校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结果。3.将营利性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和校长变更的审批时限均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4.对民办学校申请许可证到期延续的,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且无违法违规或失信记录,在各学段原有许可证期限基础上延长1年有效期。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定期进行抽查检查,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过程性指导,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学行为的查处力度。2.推进民办教育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将民办学校的法人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年度检查信息、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信息向社会公示,强化信用约束。3.建立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违规办学的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并对其今后在民办教育领域的许可申请实施重点监管。4.健全联合执法机制,通过跨部门的实时数据对接和信息共享,实时掌握民办教育领域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对苗头性问题联合研判,积极应对。  | ||||
普通高中学校设置审批  | 广东省教育厅  | 梅州市教育局  | |||||||||||||
29  | 公安部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 广东省公安厅  | 梅州市公安局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  | √  | 不再要求申请者提供爆破作业业绩证明、技术负责人从业经历证明、从业人员资格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利用技术手段开展检查,发现不符合资质条件规定的要依法处理。  | ||||
30  | 民政部  |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审批  | 无  | 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 广东省民政厅  | 梅州市民政局  | 《殡葬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县级民政部门;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  | √  | 1.完善殡葬设施规划,通过规划对殡葬设施进行总量控制。2.加快殡葬信息化建设,推动实现审批全程网上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企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增强监管效能。2.强化公墓年检制度,对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完善处罚机制和措施。3.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  | ||||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  | 广东省民政厅  | 梅州市民政局  | |||||||||||||
建设骨灰堂审批  | 广东省民政厅  | 梅州市民政局  | |||||||||||||
3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1.有条件的地区将省、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劳务派遣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32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审批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技术人员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工作5年以上证明文件等材料。2.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乙级事项审批权限委托至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
33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2.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乙级事项审批权限委托至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
34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2.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乙级事项审批权限委托至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
35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2.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乙级事项审批权限委托至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
36  | 自然资源部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乙级及以下资质审批  |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  |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资质审批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 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设立单位批准文件、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简历、法定代表人任命和聘任文件等材料。2.积极探索采取委托等方式,将乙级事项审批权限委托至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 1.制定地质勘查标准和规范,对企业执行标准规范情况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强化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地质勘查企业信用状况,推行地质勘查单位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4.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  | ||||
37  | 自然资源部  | 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发证与注销登记  | 采矿许可证  | 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  | 县级以上地方自然资源部门  | √  | 按照有关授权,将省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的部分矿产采矿权延续、变更、注销登记等事项的审批权限下放至设区的市、县级自然资源部门。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违法违规采矿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利用有关信息系统实现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等,加强对采矿权人行为的监管。  | ||||
采矿权新立登记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
采矿权延续登记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
采矿权注销登记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
采矿权变更登记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
38  | 自然资源部  | 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资质审批  | 测绘资质证书  | 测绘资质核准  | 广东自然资源厅  |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 自然资源部;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市级自然资源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简历、任命或聘任文件,测绘仪器检定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3.委托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测绘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测绘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39  | 生态环境部  |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审批材料: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复印件,消防部门证明材料,公安机关证明材料,经营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及备案证明材料,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及时处理有关投诉举报,并公开结果。3.要求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定期报告有关经营活动情况,将违规经营情况纳入企业信用记录。  | ||||
40  | 生态环境部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  | 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所在地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经营期间守法证明和监督性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抽查比例。2.对失信主体强化信用约束,依法查处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41  | 生态环境部  | 排污许可  | 排污许可证  | 排污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 县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  | √  | 通过建设项目行业特征表实现有关信息系统的衔接,推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企业重复填报有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无证排污行为和未按证排污行为。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反映问题多的排污单位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将企业环境信用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信用信息,并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42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43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核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44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定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 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核准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  | 1.精简申报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文件、身份证及专业管理人员劳动合同、上一年度财务报告、近3年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基层表、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在建项目进度说明等。对于能与登记注册、社会保险缴纳实现共享的信息,不再要求企业重复提供。2.依托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基础支撑,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办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工作,全面实行电子化评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45  | 住房城乡建设部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燃气经营许可证  | 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燃气管理部门  | √  | 1.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人员身份证明、社保证明、资质资格证书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验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46  | 交通运输部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信息共享,在线获取并核验营业执照、教练员身份证及安全驾驶经历等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制度,强化对驾驶培训机构和教练员的信用监管。2.加强与公安机关的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47  | 交通运输部  | 国内水路运输业务经营许可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省际普通货船运输业务审批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
省内水路运输业务审批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48  | 交通运输部  | 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沿海、江河、湖泊及其他通航水域水路运输审批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在线获取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水路运输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
49  | 交通运输部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  | 经营国内船舶管理业务审批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  | 省、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部门  | √  | 1.实现办理审批“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诚信状况差、投诉举报多、受处罚警告多的经营主体提高抽查比例。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国内船舶管理企业的年度书面检查,发现不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要依法及时处理。4.针对日常动态监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
50  | 交通运输部  | 港口(旅客、危险货物)经营许可  | 港口经营许可证  | 港口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市、县交通运输(港口)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许可条件和办理流程。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在线获取营业执照信息。3.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有关信息化系统加强对港口经营人作业活动和作业区域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开港口企业信用记录。  | 该审批事项在广东省与序号52事项为同一事项。  | |||
51  | 交通运输部  |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审批  | 批准文件  | 港区内港航设施使用岸线审批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港口)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材料。  | 1.加强信用监管,将港口岸线使用有关信用信息纳入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向社会公布。2.依托港口岸线资源监测平台,利用遥感卫星图片跟踪岸线资源利用情况,发现问题要依法及时处理。  | ||||
52  | 交通运输部  |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班线、包车经营审批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企业章程,现有营运客车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证明,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3年内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2.加强社会监督,向社会公开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  | ||||
53  | 交通运输部  | 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54  | 交通运输部  |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强化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全过程安全管理。2.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55  | 交通运输部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56  | 交通运输部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 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 梅州市交通运输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直辖市、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 √  | 对开展出租汽车技术等级评定的地区,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技术等级评定相关材料,直接向检测机构获取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信息。  | 1.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测评,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信用记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  | ||||
57  | 水利部  | 河道采砂许可  | 河道采砂许可证  | 河道采砂许可  | 广东省水利厅  | 梅州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有关流域管理机构;地级以上市、县级水利部门  | √  | 加强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  | 1.出台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现场监管要求。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3.加强信用监管,完善河道采砂业主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 ||||
58  | 水利部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  | 长江河道采砂许可证  | 梅州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  | 长江水利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加强长江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审批,实行年度采量控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可采区、可采期、可采量。2.对公益性采砂减少审批环节,对符合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程序的,不再同时开展长江河道采砂行政许可。3.采取灵活的许可实施方式,各地可结合实际,采取招标、统一经营等方式实施许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四不两直”暗访,加强对采砂情况的监督检查。2.对重点江段、敏感水域实现24小时视频监控。3.实行采运管理单制度,加强采砂现场及运输环节监管。4.加强信用监管,完善河道采砂业主黑名单制度,采取限制惩戒措施。  | 该审批事项不在广东省行使。  | |||||
59  | 水利部  | 取水许可  | 取水许可证  | 取水许可  | 广东省水利厅  | 梅州市水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 流域管理机构;县级以上地方水利部门  | √  | 1.在全省自贸试验区、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区域,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水资源评估论证。2.按国务院统一部署,推广取水许可电子许可证,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简化优化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要求,实行报告书、认证表分类管理,对取水量较小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编制的论证表实行备案承诺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取水单位和个人取用水、有关技术单位编制报告中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开。2.加强信用监管,将取水单位和个人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社会征信体系,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60  | 农业农村部  | 生鲜乳收购站许可  | 生鲜乳收购许可证  | 生鲜乳收购许可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县级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管,将其全部纳入监管监测信息系统,实时掌握收购、运营情况。  | ||||
61  | 农业农村部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农作物种子、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举报、投诉问题,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
62  | 农业农村部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63  | 农业农村部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蜂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64  | 农业农村部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  | 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风险程度,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风险等级高的领域、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65  | 农业农村部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针对行业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点,开展安全风险预警监测,及时发现隐患并处置。3.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66  | 农业农村部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生猪定点屠宰证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  | √  | 实施优化审批服务。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信用水平,科学确定抽查比例。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加强行业监测,针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风险开展专项行动,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 ||||
67  | 农业农村部  | 重要水产苗种进出口审批  | 动植物苗种进(出)口审批表  | 水产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农业农村部业部;省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68  | 农业农村部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批  | 渔业捕捞许可证  | 渔业捕捞许可审批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2.对能够通过有关信息系统或者部门间信息共享核查的证明材料,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查处结果。2.强化社会监督,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  | ||||
专项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
69  | 农业农村部  | 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 水域滩涂养殖证  | 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70  | 农业农村部  | 水产苗种(不含原、良种)生产审批  | 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 水产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 设区的市、县级农业农村(渔业)部门  | √  | 1.实现全国一网通办,申请人“最多跑一次”。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对风险等级高、投诉举报多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 ||||
71  | 商务部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广东省商务厅  | 梅州市商务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地级市级商务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支持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  | ||||
72  | 文化和旅游部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含港、澳投资)设立审批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取消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计算机数量限制。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资金信用证明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73  | 文化和旅游部  | 游艺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取消总量限制和布局要求。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74  | 文化和旅游部  | 歌舞娱乐场所设立审批  | 娱乐经营许可证  | 设立娱乐场所审批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75  | 文化和旅游部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 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76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卫生许可证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饮用水供水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77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开办理进度。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4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违法宣传疗效、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3.加强“互联网+监管”,开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  | ||||
78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机构认定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单位简介、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目录等材料。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79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  | 放射诊疗许可证  | 放射诊疗许可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80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立许可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部门  | √  | 取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审查环节,有关机构直接申请办理执业许可。  | 1.加强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状况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81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 设区的市级、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3年有效期满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改为每3年1次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校验。  | 1.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质量控制。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信用状况。4.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5.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行业自律。  | ||||
82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设置审批  | 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部门的规定,对部分医疗机构取消设置审批环节,将其整合至执业登记环节一并办理。  | 1.建立健全诊所备案制度,及时将备案诊所纳入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加强对未备案行为的监管。2.完善医疗服务监管信息系统,要求诊所将诊疗信息及时上传信息系统。3.加强监督管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4.将诊所执业状况记入诊所主要负责人个人诚信记录,强化信用约束。5.向社会公开诊所备案信息和医师、护士注册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 ||||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 广东省中医药局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83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医疗机构(不含诊所)执业登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执业登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县(区)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1.取消医疗机构验资证明。2.实现医疗机构电子化注册登记。  | 1.对医疗机构开展定期校验,加强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评审。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变更登记)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中医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及执业许可  | 广东省中医药局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
84  | 国家卫生健康委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  |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  |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审批  |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梅州市卫生健康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 1.严格执行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处方开具、临床合理使用、回收、销毁等各项规定,发现问题的及时依法处理。2.实时统计和跟踪药品使用情况,掌握印鉴卡管理状态,实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全程闭环管理。  | ||||
85  | 应急管理部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煤矿山)  | 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地质勘探单位提供地质勘查资质证书复印件,不再要求从事爆破作业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地质勘查和采掘施工单位提供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复印件。  | 1.强化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作为发包单位的主体责任,由发包单位将陆上石油天然气钻井、物探、测井、录井、井下作业、油建企业纳入统一管理。2.加强信用监管,健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86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87  | 应急管理部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经营(零售)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88  | 应急管理部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89  | 应急管理部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 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0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应急管理部;省、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1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2  | 应急管理部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  |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3  | 应急管理部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审查意见书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 应急管理部;省、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45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4  | 应急管理部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梅州市应急管理局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 设区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5  | 市场监管总局  | 广告发布登记  | 关于准予广告发布登记的通知书  | 广告发布登记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推动实现广告发布登记申请、审批等全程网上办理。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广告业务机构证明文件及负责人任命文件、广告从业人员和广告审查人员证明文件、场所使用证明等材料。  | 1.加大广告监测力度,发现广告发布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要依法查处。2.加强协同监管,进一步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际联席会议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广告发布机构的监管工作。  | ||||
96  | 市场监管总局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  | 计量授权证书  | 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的授权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 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将审批信息统一归集至有关数据平台。2.取消计量标准考核证书、计量检定或校准人员能力证明等申请材料。3.对变更法定代表人、授权签字人或计量规程等需现场审查的事项,由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自愿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审批部门对承诺内容进行形式审查后办理。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7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经营许可(除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外)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餐饮服务经营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申请在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食品经营项目。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网格化管理的优势,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经营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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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生产许可(不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  | √  | 1.除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外,将审批权限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下放至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4.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99  | 市场监管总局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食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0个工作日。3.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加强监管。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100  | 市场监管总局  | 重要工业产品(除食品相关产品外)生产许可证核发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 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将发证机关组织的发证前产品检验改为由企业在申请时提交具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3.对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审批的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外,在审批环节不再开展现场审查,企业提交申请单、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保障质量安全承诺书后,经形式审查合格即发放许可证。  | 1.对未经现场审查发放许可证的企业,审批机关要在发证后1个月内开展现场核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要依法处理。2.对为企业申请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检测机构,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符合性检查,发现出具虚假报告的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3.开展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
101  | 市场监管总局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  | 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对许可周期内未发生行政处罚、责任事故、投诉未结案等情况,且满足充装业绩有关规定的充装单位,在许可证书有效期满前,采取企业自愿承诺方式申请直接换证,取消鉴定评审要求,但不可连续两个许可周期申请直接换证。2.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有投诉举报和发生充装事故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3.针对通过自愿承诺申请直接换证的充装单位,发现提交的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要依法处理。  | ||||
102  | 广电总局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乙种)审批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  | 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  | 广东省广播电视局  | 梅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广播电视部门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酒店星级证明等材料。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通过实地检查、广播电视监测系统监测等方式,对广播电视视频点播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及播出内容进行监测监看。3.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对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管。  | ||||
103  | 体育总局  | 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审批  | 健身气功站点注册证  | 设立健身气功活动站点审批  | 广东省体育局  | 梅州市体育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县级体育部门  | √  | 1.推广全程网上办理,推进体育领域信息数据共享应用。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推进联合执法。3.加强信用监管,将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列入黑名单,对相关经营主体和从业人员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  | ||||
104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从事特定印刷品(商标、票据、保密印刷)印刷经营活动企业(不含外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等材料。3.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4.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
105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  | 印刷经营许可证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印刷业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有关机构颁发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各方投资者的注册登记证明等材料。3.取消“经营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2台以上最近十年生产的胶印、凹印、柔印、丝印等及后序加工设备”的规定。4.将审批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减至40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
106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出版物零售单位(个体工商户除外)设立、变更审批  |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出版管理条例》  |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推动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精简审批材料,推动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企业章程、经营场所情况及使用权证明、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等材料。3.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3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3.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  | ||||
107  | 国家新闻出版署  | 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  | 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证  | 新闻单位设立驻地方机构审批  | 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广东省版权局  | 梅州市新闻出版局(梅州市版权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设区的市级新闻出版部门  | √  | 1.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2.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8个工作日。  | 1.向社会公开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许可、监管、处罚等信息,加强社会监督。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行年度核验和综合评估,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
108  | 中国气象局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升放气球资质证  |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资质认定  | 广东省气象局  | 梅州市气象局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省、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  | √  | 1.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原件。2.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并在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等方式,对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活动实施严格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加强对升放气球行为的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提高升放单位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  | ||||
109  |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 粮食收购许可证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变更)  | 广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梅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企业办理登记注册的市场监管部门同级的粮食和储备部门  | √  | 1.网上公布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2.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  | 1.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等方式,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2.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企业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新申请)  | 梅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延续)  | 梅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粮食收购资格认定(注销)  | 梅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
110  | 国家烟草局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烟草专卖烟叶收购证  | 设立烟叶收购站(点)审批  |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  | 梅州市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级烟草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16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根据投诉举报开展重点检查。  | ||||
111  | 国家烟草局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 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发  |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  | 梅州市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市、县(区)烟草专卖局  | √  | 将审批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减至8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经营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取缔无证经营主体。  | ||||
112  | 国家烟草局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核发  |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 广东省烟草专卖局  | 梅州市烟草专卖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 设区的市级以上烟草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个工作日压减至2个工作日。  | 1.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对持证主体合规运输烟草专卖品的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2.对无证运输或超量携带烟草专卖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 |||||
113  | 国家林草局  | 在草原上开展经营性旅游活动审批  | 草原作业许可证(草原经营性旅游活动)  | 广东省林业局  | 梅州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 县级以上地方林草部门  | 将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减至15个工作日。  |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草原征占用行为监管过程中,一并对有关经营性旅游活动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 该审批事项不在广东省行使。  | |||||
114  | 国家林草局  |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  | 无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出售、购买、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和收购、出售、运输、携带、邮寄、加工、利用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林业类)  | 广东省林业局  | 梅州市林业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 省级林草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明等材料。  | 加强信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 ||||
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 梅州市农业局  | |||||||||||||
115  | 国家药监局  | 药品零售企业许可  | 药品经营许可证  | 药品经营许可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设区的市、县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等材料。  | 1.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制定年度监管计划,突出监管重点,强化风险控制。2.通过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不断完善、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持续合法合规经营。3.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并公开曝光。  | ||||
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发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6  | 国家药监局  | 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  | 批准文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注明  | 特殊药品的购用、使用、经营、生产和邮寄、运输审批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证书等材料。  | 1.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监管。2.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3.及时向社会公开许可信息,加强社会监督。  | ||||
117  | 国家药监局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 设区的市级药监部门  | √  | 将审批时限由30个工作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  |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  | ||||
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补发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118  |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公告第38号)  | 县级市场监管部门  | √  | 1.完善食品小作坊法律法规与制度。 2.完善食品小作坊登记制度,优化食品小作坊登记程序,精简申报材料、压缩工作时限。 3.完善食品小作坊信息化管理,逐步推进食品小作坊登记全流程网上办理与电子登记证。  | 1.建立食品小作坊禁止生产加工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2.建立推行食品小作坊监管与抽检计划向社会公示制度。 3.强化食品小作坊风险隐患排查。4.实施食品小作坊风险分类管理。5.严查食品小作坊违法违规行为。6.强化食品小作坊规范指导。 7.推进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区建设。8.落实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各方责任。 9.推动食品小作坊社会共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