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5-03 来源:县编办 浏览次数:-
字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

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五华县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政管办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

 

 

 

五华县行政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深化改革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有关精神,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广东省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职转发〔2018〕1 号)、《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行政审批网上中介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府办明电〔2018〕6号)要求,现就建设“五华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加快规范中介服务市场,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省“数字政府”改革要求,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资源、推动共享、优化流程、创新监管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建设“五华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构建政府指导、部门管理、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打通群众办事“中梗阻”,推动我县中介服务市场更有活力、更加有序、健康发展,促进各部门行政职权更加规范、高效、透明运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二、实施范围和进驻原则

(一)实施范围。中介服务是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下同)中,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管理工作必要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五华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以下统称中介服务超市)”为上述各类中介服务提供网上交易场所,为项目业主、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购买、承接中介服务项目服务。中介服务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财政性资金项目(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下同)所涉及的中介服务,另一部分是社会性资金项目所涉及的中介服务。

(二)进驻原则。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遵循自愿原则,自主通过网上申报、资质确认、备案登记等程序,进驻中介服务超市,自觉遵守中介服务超市运行规则和管理规定,按照市场原则自主交易。

 三、主要运行方式

(一)规范服务。进驻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下宜公开的信息外,充分公开中介服务机构名称、法代表人、资质、服务事项、服务依据、信用等级、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及交易相关信息。统一中介服务承诺时限、服务流程和收费标准,实现中介服务行为职业有依据、收费有标准、服务有规范。

(二)网络运行。借鉴“网上商城”运行理念,建设中介服务超市信息系统,中介机构、服务对象可通过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发布供需信息,在网上开展信息查询、竞价、业务对接、结果反馈等业务,实现中介服务网上进驻、网上竞价、网上选取、网上评价等全流程网上服务和监管。

(三)全面开放。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充分放开我县中介服务市场,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入中介服务超市,打破地域、行业垄断,激发市场活力。企业群众可根据自愿原则或业务需求,在中介服务超市自主选择中介机构,有关审批职能部门不得利用职权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服务。

(四)透明监督。对入驻中介服务超市的中介机构实行线上全程跟踪并记录履约情况、服务数量、服务效率等信息,强化日常监管,客观做出信用等级评价,实时在中介服务超市公布。

 四、责任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县编办。负责整体统筹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会同县各行业主管单位制定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根据调整情况及时更新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协调、推动全县中介服务超市业务开展。

(二)县政管办。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管理部门,负责中介服务超市的日常运营和管理,研究制定中介服务超市的运营规则和管理办法,完善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机制。

(三)县财政局。负责从经费、制度等方面为财政性资金项目进驻中介服务超市交易给予必要保障。

(四)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中介服务项目收费进行监管,要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实行“阳光价费”,与县政管办共同探索建立中介服务超市信用监督制度。

(五)县政府信息中心。负责做好省、市信息中心有关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建设的联系、衔接工作。

(六)县各行业主管单位。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抓好落实。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和严把中介服务机构进驻中介服务超市;加强行业指导,规范中介服务机构执业活动;加强监管,履行行业监管职责;配合推动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各项工作,并做好中介服务超市的协同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五华县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县府办、县编办、县财政局、县科工商务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政管办等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建设工作,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管办)负责。各牵头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中介服务超市建设任务。

(二)加强协同配合。建设中介服务超市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具有积极意义。各有关单位,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形成合力。

(三)加强财力保障。中介服务超市建设相关经费,结合县级财力统筹安排。

(四)加强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必要时提请县政府督查督办,对推进不力、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启动问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