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自2014年《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公布以来,中央和省、市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我省对各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较大幅度的取消和调整,并全面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类别。为衔接落实已经公布的改革调整事项,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夯实行政审批标准化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基础,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做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16〕43号)要求,县编办在充分征求县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我县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五华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16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并同步在县政府、县编办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各部门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对照《目录(2016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今后,县编办将根据深化改革和法律法规修订等实际情况,适时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各镇各部门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6年 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