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府办〔2018〕10号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
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精神,我县对应取消涉及县级“户外广告登记”等47项行政审批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再实施审批或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对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部门门户网站及时进行公布,并认真做好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和衔接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防止监管缺位,切实提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系统性、协同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涉及政府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作相应调整。要及时完善政府权责清单,加大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要继续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确保“放管服”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附件:五华县落实国务院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4日